【纪检人 ▪ 手记】收获的“零距离”警示教育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4-04-23 11:22:32
编辑:宜良—刘红艳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这是我第一次抽调参与专案工作,也是我接受最近距离的警示教育,让我深深地感受到了违纪违法的代价。
我看到“悔恨的眼泪”。在谈话中,被调查对象的脸上无一不是悔恨的表情,在谈及父母和孩子时,他们恨自己不能在身旁陪伴,每每想到此处,都会崩溃哭泣。但是一切都已无法回头,当第一次没有克制住自身的欲望,违反纪律和法律时,就像打开了潘多拉的魔盒,对自己、家庭和国家造成了无可挽回的伤害。人最宝贵的是什么?走出办案区的那一刻,“自由”这个词在我的脑海里无限放大,因为贪欲和无知而失去为父母尽孝的机会,无法陪伴正在成长的孩子,等到身陷囹圄的时候再流下悔恨的泪水,一切都为时已晚。
我看到“无尽的贪欲”。在谈话中,被调查对象有的表示因为心里害怕,伸手拿的钱一分也不敢花;有的表示其实家里经济条件很好,自己本身也不差这些钱。那么,为什么他们还会伸手呢?因为隐蔽无人知时,最易放纵自身欲念,陷入外物诱惑,在微小细节之处,自以为无关紧要,却不知小节不守,大节难持。贪欲是人性的弱点,它会在不经意间悄然滋生,让人逐渐迷失自我,心存侥幸想着偷取一点,认为不会被发现。然而,凡事做过都会留下痕迹,贪欲的种子一旦发芽,就会像藤蔓一样扭曲地生长,它会慢慢遏制住人们的理性思维,进而被贪婪的欲望所驱使,最终吞噬原本应该平静幸福的人生。
我看到“无知的法盲”。“我就是一个法盲,但凡我知道这是违法我是绝对不敢这样做的。”这是近期我听到最多的话。有的被调查对象曾是“一把手”,在做决策的时候,因不懂法律而做出错误的决定,导致走向违法的“深渊”;有的是财务人员,却没有守住初心、没有守住职业规范,听任领导的安排或是利用自己“近水楼台先得月”的“优势”,将手伸向公款。处于关键岗位上的党员干部,说自己是“法盲”,称“不知道这是违法”,是十分愚蠢和荒唐的,用自以为“合法”的拙劣手法来掩盖违法行为,早晚都会付出相应代价。归根结底,他们是因为放松了对理论知识、廉洁思想和党纪国法的学习,最终自食苦果。
这堂“零距离”“最深刻”的警示教育课,是我今后人生路上时时长鸣的警钟。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我更加明白党员干部只有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做到慎欲慎微慎独,才能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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