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积极探索对村巡察方式方法 不断增强村级监督活力效能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4-04-23 10:57:28

编辑:嵩明—王瑞华

嵩明县自2018年3月开展对村直巡工作以来,积极探索和尝试对村巡察方式方法,不断激发村级监督活力,积极增强巡察监督效能。

据悉,该县在巡察常规人才库之外,组建专门的对村巡察人才库。通过与县委组织部、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对全县村(社区)“两委”干部、青年人才、后备干部等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和精准筛选。根据巡察工作实际需要,通过对村干部的年龄、学历、专业、职务、工作经历等设置条件,向每个村(社区)下达1—2名预备人选名额,采取村干部自荐+镇(街道)党(工)委推荐相结合的方式确定初步人选;在全面了解的基础上,从中将政治坚定、能力突出、群众认可、作风优良的年轻党员干部筛选出来纳入对村巡察人才库。经层层筛选,目前,已组建以村监委主任为主体,涵盖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年轻后备干部等在内的39名村级巡察人才库,其中本科学历32人,平均年龄为30.5岁,并定期更新名单。

在本届县委第八轮对村(社区)开展常规巡察时,根据被巡察村(社区)实际情况,结合对村巡察人才库中村干部的工作经历、岗位和专业等特点,有针对性地抽调3名政治素养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口碑好的村监委主任交叉参与巡察。在巡察过程中,注重发挥好距离监督作用和可视化培训作用。抽调村监委主任等村干部参与对村巡察,主动发现问题32个,提出合理化意见建议15条。定期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业务能力培训,并通过抽调村干部参与巡察、以干代训,用可听、可视、可验、可感的真切经历和感悟去学懂“村务监督”、学会“基层治理”。

“抽调村干部参加对村巡察工作,在破除基层巡察力量不足、能力不强、方式不活等制约因素的同时,要努力达成抽调即激励、工作即学习、监督即警示的效果,实现村级干部队伍和基层工作效能‘双提升’‘双促进’,于无形之中打通全面从严治党向村级延伸的‘最后一公里’。”县委巡察办主任表示。(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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