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积极主动跟进整改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4-07 10:06:33
编辑:朱鸿雁
“针对长江、珠江流域优良水体比例目标设置标准不严的问题,你们的具体举措是什么,目前工作进展如何?”
“我们编制了《昆明市水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和《2023年昆明市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任务》,已经调整了优良水体比例。”
这是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根据《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贯彻落实中央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全过程监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持续开展监督检查的一幕。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已对8项整改任务、29项整改措施开展了全面跟踪落实。
特别是针对重要民生领域的“部分投诉举报问题回访不满意、办理不到位”问题,该纪检监察组作了重点跟进。全面梳理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的群众投诉问题共13件,督促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要求整改过程中严格落实恳谈协商要求,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公开整改落实情况。督促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重点关注和办理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的通知》,明确了问题清单,并督促各牵头责任单位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严格落实“四个一律”,扎实推进整改。督促相关单位、处室对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7个投诉举报件进行现场抽查,对办理不到位的6件群众投诉问题逐一进行现场核实,制定整改方案,明确市级牵头单位、责任单位、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推进整改落实。
截至目前,电话回访群众不满意的投诉举报件已全部完成整改;现场抽查、办理不到位的件均已办结。
针对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严峻的情况,该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派驻“探头”作用,督促市生态环境局和各分局认真履职,和相关部门加强协作,要求严格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加强督查检查和考核,严格落实建筑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运输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管理要求,从严查处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不到位行为;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超过三个月未开工的,应当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
下一步,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将持续通过及时提醒、精准监督,继续推动市生态环境局对标对表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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