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专项监督守护群众房屋“养老金”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4-03-23 17:38:12

编辑:晋宁—张亚云

“请问您了解小区维修资金的相关政策和使用流程吗?使用维修资金的过程公开透明吗?您认为目前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还存在哪些问题?”近日,晋宁区纪委监委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住宅小区,就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向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维修资金是房子的“养老钱”和“治病钱”,事关千家万户的居住安全、幸福指数和社会稳定,也是群众最为关心关切的问题。晋宁区纪委监委坚持以监督“小切口”写好民生“大文章”,立足“监督的再监督”的职能定位,开展住宅维修资金专项监督检查,着力发现和解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以铁的纪律保障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为确保专项监督取得实效,该区纪委监委制定全区住宅维修资金管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统筹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纪检监察室等力量,成立专项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在监督力量上一体融合、监督重点上一体发力、监督成果上一体共享,充分调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同向发力,推动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职能完善的“大监督”格局,不断把监督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底数清、情况明是专项监督检查提质增效的关键,我们事先督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住宅维修资金交存专户、监督管理、审批使用等关键环节开展自检自查,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介绍,此次专项监督检查自2024年2月开始,为期7个月,将分为调研摸排、自检自查,监督检查,分析研判、集中整治,制度固化、巩固提升四个阶段进行。

同时,专项监督将紧盯全区2002年以来商品住宅、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交存、使用、监管等情况,选取开发商代收未移交、业主自行交存及专项维修资金账户设立、审批使用等重点环节作为监督检查重点,着力纠治违规使用、套取骗取资金、不正当利益输送等问题,深挖彻查隐藏在背后的党员和公职人员漠视群众诉求、消极应付、不担当不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等违规违纪职务违法犯罪问题。

“住宅维修资金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专项监督检查要结合融合到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晋宁行动的重要实践,让维修资金真正惠及群众。”晋宁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坚持问题导向,深挖住宅维修资金背后隐藏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以暖心的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和亮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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