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纪法规矩“明白人”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4-03-15 17:43:11
编辑:宜良—刘红艳
“对于在立案审查中因涉嫌违犯党纪被免职的党员,审查后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的,应当按照其原任职务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日,宜良县纪委监委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举办的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视频培训会。
此次培训围绕《条例》修订过程、重点内容和关键条款等方面,结合大量真实案例,作了深入浅出地解读。特别是把《条例》中纪律建设的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帮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更好地理解运用《条例》,增强纪法知识储备,推动工作提质增效。
自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后,宜良县纪委监委迅速行动,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条例》学习纳入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铁军讲坛”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领导班子带头学、组织活动集中学、鼓励干部自主学的方法,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为准则,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逐章逐句学、联系实际学,真正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
为推动实现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全县各级派驻纪检监察组充分发挥“驻”的优势,召开专题会议学习研讨《条例》,并将《条例》的学习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事项,督促各派驻单位将《条例》学习内容入脑入心,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
“学习《条例》是我县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的方法之一,督促党员干部按纪律规矩办事,以党内法规为准绳,做党内制度的‘明白人’。”宜良县纪委常委、县监委委员、办公室主任表示。
“通过不断学习加深了我对《条例》的理解,作为纪检监察干部,我将以更加严明的纪律要求自己,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不断提高自身法律素养和办案本领。”年轻干部小丁说道。
除此之外,该县纪委监委依托“宜人风清”微信公众号宣传矩阵,及时转发中央、省市纪委有关《条例》的专家解读、重要评论、专题访谈等信息,多角度宣传《条例》内容,方便党员干部随时随地阅读学习,引导干部自觉加深对《条例》内容的学习与理解,营造比学赶超的学习氛围。
“下一步,我们将持续深化纪律教育,通过交流研讨、专家解读、定期测试等多种形式,强化应知应会知识、悟透吃准《条例》重要内容,进一步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全县党员干部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宜良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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