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统筹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4-03-15 17:42:04
编辑:石林—黄俊
“县委巡察发现你单位存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文件材料照搬照抄等纪律作风问题,现按照县委巡察工作要求,由我对你进行提醒谈话。”
“提醒问题清单真实准确,我全部认领并坚决整改到位,长期坚持。”
这是石林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县直某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的场景,也是全县巡察整改工作的一个小小缩影。
“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的生命线不丢,“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标不变。石林县委巡察工作不仅强化提升发现问题的质量,更加注重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不断强化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责任和相关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持续推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
压紧压实“三个责任”。压实主体责任,在进驻动员会、反馈会上通报有关对抗干扰巡视巡察、落实整改工作不力、虚假整改等典型案例,强化以巡促改以案促改,巡察结束后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会议要求,及时召开巡察反馈会严肃指出被巡察单位存在的问题,不遮掩、不回避、直指问题根源,做到“红红脸”“出出汗”,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压实分管责任,坚持县级分管领导出席巡察反馈会提要求、压责任,巡察结束后巡察办及时把发现的主要问题梳理后呈报县级分管领导,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报告必须经县级分管领导审核同意,县级领导高位统筹“一岗双责”推动整改落实。压实监督责任,出台《关于加强县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石林县巡视巡察整改督查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文件,逐步建立健全三方联动、听取汇报、成效评估、信息公开、成果运用等工作机制。县纪委监委牵头,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等部门配合组建16个督查组对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开展督查,整改成效排名靠后的单位党组织负责人在县委常委会上作表态发言。
持续深化“三巡成效”。深化以巡促改,认真落实巡察整改信息公开机制,定期公开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让整改工作接受社会监督。落实领导小组听取汇报机制,定期专题听取巡察整改、治理、监督等情况汇报,推动整改“两个责任”一体落实。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较差的单位进行全县通报批评,县委主要领导、县纪委县监委主要领导约谈巡察整改不力单位主要负责人2批次,涉及22家被巡察单位。深化以巡促建,通过巡察督促被巡察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堵塞漏洞、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巩固提升巡察整改成效。先后向职能部门提出巡察建议69条,督促专题研究、统筹治理,推动建立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培训费管理办法》等制度74项,有效发挥巡察监督标本兼治作用。深化以巡促治,向县委提交国有企业、医疗卫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领域巡察专题报告7次,推动县国资委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全面清理经营性资产资源、闲置资产资源和未脱钩的经济实体,提高国有资本的运营效率;推动医疗卫生系统深入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绩效工资等专项整治,有效遏制县属公立医院超标准收费、过度检查等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推动县级部门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的通知》《村(社区)村(居)民小组“四议两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一批制度文件,为村级党组织规范开展工作提供制度保障。
截至目前,十三届县委巡察以来反馈问题3354个,已完成整改3314个,完成整改率98.81%,推动解决了违规发放津补贴、营商环境短板、国企党建弱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缓慢等问题,移交领导干部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以及民生等领域问题线索,向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提出巡察建议22条,推动解决县级层面问题31个,为巩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成果贡献了巡察力量。(张润 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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