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 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 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 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 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 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 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 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 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 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 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 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 新增资产配置表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3.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4. 负责组织协调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5. 负责综合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县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参与起草我县相关规范性文件。
6. 在市纪委市监委的领导下,加强对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7.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出)机构,镇(街道)、园区,县管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嵩明县监察委员会合署办公属于独立核算的行政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预算级次为一级预算单位。设有办公室、组织部、干监室、信访室、宣传部、案管室、案审室、党风政风监督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13个内设机构;11个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驻政府办纪检监察组、驻县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驻县发展改革局纪检监察组、驻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巡察机构1个,为中共嵩明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中共嵩明县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1个巡察信息服务中心),作为县委工作部门,纳入工作机构限额管理,设在县纪委。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 旗帜鲜明讲政治,践行“两个维护”坚定不移。把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融入到纪检监察实际工作中,在干实事、出实绩中体现政治担当。聚焦中心工作,让监督检查紧跟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全年围绕疫情防控、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粮食购销领域等重点开展监督检查。
2. 持续深化“三不”一体,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扎实做好审查调查工作,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持续清除“常量”、定点清除“变量”。
3. 铿锵有力纠治“四风”,政治生态持续向善向好。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易发多发老问题和隐形变异新动向,严肃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释放出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的清晰信号。
4. 着力解决民生问题,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把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发力点,制定印发《中共嵩明县纪委嵩明县监委关于开展基层检举控告类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推动落实社区协商机制,督促村级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信访举报量和检举控告量双下降。
5. 发挥巡察利剑作用,震慑遏制效果显著增强。制定完善反馈、配合协作、日常监督、整改销号机制等8个方面12项制度,进一步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制定《巡察公开工作指南》,细化巡察机构和被巡察党组织在进驻、反馈、整改三个环节工作要求,抓实巡察信息公开,不断提高工作影响力和辨识度。
二、 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3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2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5人,其中:行政编制107人,工勤人员编制4人,事业编制4人。在职实有95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9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4人,其中: 离休 1人,退休 13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6辆。
三、 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651.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651.30万元,政府性基金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8.10万元,增长5%。主要原因分析为公用经费预算增长。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3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651.3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651.3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0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1.3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长8.10万元,增长0.31%。主要原因分析为项目经费增长。
四、 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3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651.3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26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3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10万元,减少2.03%,主要原因分析为人员减少2人导致人员经费预算减少;项目支出38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55.20万元,增长17.00%,主要原因分析为留置办案工作任务加重导致留置经费项目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1101行政运行,2139.57万元,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纪检监察干部人员工资和专项业务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47.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0.42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30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中的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30.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157.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经济分类科目分组,财政拨款支2651.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71.30万元,项目支出380.00万元),具体分组如下:
1. 301-工资福利支出1776.93万元(基本支出1776.93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101基本工资387.8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基本工资;
30102津贴补贴634.1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津贴补贴;
30103奖金186.14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按规定发放的奖金;
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73.5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30110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30.07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30112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49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的失业、工伤、重特病医疗统筹等社会保险费;
30113住房公积金157.62万元,要用于缴纳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30199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0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合同制人员工资。
2. 302-商品和服务支出827.88万元(基本支出437.88万元,项目支出380.00万元),明细如下:
30201办公费644.20万元(基本支出294.20万元,项目支出350.00万元),基本支出主要用于单位购买日常用品、差旅费、水电费、会议费等支出;项目支出主要用于留置办案、巡察工作、信息宣传等项目经费。
30216培训费47.7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购买书报杂志、职工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费等支出;
30217接待费2.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上级部门调研等产生的接待费用;
30229福利费22.8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费;
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车产生的油费、过路费、维修费、保险费等。
30239其他交通费用86.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公务交通补贴。
3. 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6.49万元(基本支出46.49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明细如下:
30301离休费16.06万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
30305生活补助30.4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的生活补助;
五、 县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我部门2023年无对下转移支付情况。
六、 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7.3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08》相关内容不在此处反映)
七、 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7.00万元,较上年增加17.00万元,增长10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较上年增加2.00万元,增长1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公务接待费增加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接待费用含于人员公用经费,2023年细化接待费用预算。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持平,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较上年增加15.00万元,增长10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原因为2022年我单位该费用含于人员公用经费,2023年按县级财政部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标准细化费用预算。
八、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 留置办案经费,支出科目2011101,200.00万元,绩效目标:留置是对公职人员的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取证的措施,确保更有效的进行案件审查调查。
2、 巡察工作经费,支出科目2011101,50.00万元,绩效目标:按照《中共嵩明县委巡察组工作规则》《嵩明县关于建立巡察制度开展巡察工作实施方案》,党的十八大把巡察工作写入党章,是党章赋予的重要职责,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手段,是实施党内监督的有益探索。巡察工作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
3、 纪检监察外宣渠道运营经费,支出科目2011101,100.00万元,绩效目标:加强与主流媒体的合作;主动适应媒体外包机制;编撰廉政教育书籍;强化党纪党规宣传教育。
4、 纪检监察干部素质提升专项经费,支出科目2011101,30.00万元,绩效目标: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全年15期,异地培训计划1期,购买相关业务书籍费用。
九、 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三公经费】是指财政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这三项经费。
【政府采购】Government Procurement就是指国家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部门决算】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相关编审要求向财政部门报送的,用以反映本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状况和资金管理状况的总结性文件。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689.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2.22万元,主要原因是留置办案经费的增长,其他无特殊原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资产总额796.3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97.12万元,固定资产92.35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6.91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923.5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1.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万元。鉴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2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2年12月(2023年1月上报)资产月报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