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嵩明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嵩明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4-02-23 09:2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加快建设“五个嵩明”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嵩明县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和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和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总结2023年纪检监察工作,安排2024年任务。县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天上午,进波书记在大会上作了讲话,提出工作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 用担当诠释初心、以实干践行使命,奋力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全面从严治党十年磨一剑再启新征程。一年来,县委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示范引领全县各级党组织坚定不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统筹推进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从严治党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作用充分发挥,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正在加速形成。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不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严管严治锻造纪检监察铁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一年来,我们严实开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底色更加厚实厚重。县委加强领导指导,县委主要领导听取教育整顿工作情况报告6次。县纪委常委会扛稳扛牢主责,坚持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融合推进,推动形成全员参与、步调一致、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县纪委常委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32次,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研讨学习11次。县纪委县监委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带头作廉政报告,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班,制定主题教育学习计划,组织引导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用心用情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实践伟力,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省委王宁书记“深、实、效”、市委洪建书记“深学、细照、笃行”和县委进波书记“为何学、学什么、怎么学”的工作要求,全程答好“五道思考题”,聚焦纪检监察工作实践中的难点问题,班子成员领题开展调研,推动重复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取得实效。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2期271人次,开展青年干部学习论坛,以部门为单位组建35个读书班每周学习,坚持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在深入灵魂的精神洗礼中铸牢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激发以身许党许国的政治担当。

一年来,我们围绕“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服务保障作用日益彰示彰显。扎实开展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党的二十大战略部署,聚焦省委、市委、县委重要工作安排开展监督检查,对嘉丽泽生态园违建项目占用耕地问题、杨林镇违规占用基本农田种植绿化装饰草皮等问题依规依纪依法调查处置。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位,坚持监督执纪问责首先从政治上看,深挖“两面人”“两面派”和“七个有之”问题。强化“关键少数”监督,印发《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职责清单》,细化6大类45项监督内容,以清单化项目化的方式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年开展县管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考试5批120人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24批183人次,严肃查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2件2人,推动“关键少数”发挥“头雁效应”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一年来,我们深入贯彻“三不腐”一体推进方针方略,惩防并举治理效能持续增进增强。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581件(次),同比下降12.63%,其中受理检举控告件172件(次),同比下降8.51%;处置问题线索267件,同比增长69%;立案110件,同比下降0.9%;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3人,同比下降5.1%;留置8人,同比增长14.3%;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9人,同比下降47.1%;通过审查调查共挽回经济损失1993.4万元。重点参与市纪委市监委“5·23专案”办理,共留置4人,受到专案组领导肯定。对嵩明县原教育局局长蔡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创作《诱之惑》《悬崖勒马》等7部廉洁微电影,通过“小剧场”宣传纪法知识,弘扬廉洁新风尚。联合县妇联开展家庭助廉系列活动,编发《嵩明县党员干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组织党员干部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持续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纪律警示教育,高标准涵养清风正气新生态。

一年来,我们扎实开展“政治体检”,巡察“利剑”更加锋利锐利。深入开展巡察“提质增效年”工作,推动巡察、整改、治理一体贯通。对34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共发现问题1377个,受理信访举报168件(次),移送问题线索53件。针对巡察发现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建房等5类普遍性问题,推动开展村(社区)共性问题专项治理,规范监督管理,取得显著成效。针对部分单位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议两公开”执行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制发《巡察建议书》13份,推动问题得到精准纠治。采取巡察评估+蹲点调研+整改“回头看”相结合的方式,持续推动问题整改,对34个整改不到位的单位(部门)和村(社区)主要负责人开展集体约谈,督促完成问题整改79个。制定县委巡察机构与政法、宣传、财政、保密、统计等部门的5项协作机制,大监督大协同体系更加完善。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工作要求的实施方案》《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工作指引(试行)》《县委巡察整改评估办法(试行)》3项制度机制,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一年来,我们坚持纠树并举,新风正气更加充实充盈。坚持节前教育提醒、通报曝光,节中监督检查、明察暗访,节后严查快处,深入纠治“违规吃喝、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等问题,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个,追责问责3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0期。其中,查处享乐主义、奢靡之风问题8个,追责问责11人;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7个,追责问责22人。持续开展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建设,共发现问题79个,追责问责30人,清退资金1.3511万元。开展“太平官”专项整治工作,以“太平官问题线索清单、太平官问题清单、领导干部评价表”为抓手,围绕“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高质量发展大竞赛活动六条赛道排名靠后的情况跟进监督,按季度对全县479名科级领导干部开展评价。

一年来,我们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持续浓厚浓郁。把“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和政治生态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协助县委制发《嵩明县贯彻落实“清廉云南”建设行动的实施方案》,开列10项行动140项重点任务,制定《“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任务清单》,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定期工作调度机制,构建县委牵头主抓、纪委监督推动、部门具体落实、社会共同参与的“四责协同”共同体。“暖心行动”着力推动发现问题46个,促进嵩明营商环境持续向好;“清源行动”推动整改问题12个,涉及财政资金1.17亿元;“阳光行动”着力整治3类重点问题,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推动重大项目落地落实。开展“澄清正名激励担当作为”专项行动,为全县24名党员干部和1个村组集体澄清正名,移送公安机关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件,撰写上报的《基层诬告陷害处置工作面临“四难”困境》被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44人次,持续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对66名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激励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探索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对1名为推动发展出现无意过失的科级干部免予党纪处分,营造敢闯敢试氛围,形成具有嵩明辨识度的清廉建设新样式。

一年来,我们积极推动“两个责任”同题共答,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体系更加严密严实。协助县委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和党风廉政建设主要任务分解方案,改进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县委常委带队开展考核,县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听取下级党组织“一把手”述责述廉,县委主要领导对 2022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基本合格的2家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进行集体约谈,以上率下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全年共问责党组织5个、党员领导干部11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越压越实。坚持关口前移、横向拓宽,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行政执法与监督执纪执法贯通机制,与财政、审计等部门开展协作,构建协同高效、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的工作机制。积极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做好监督一点通、“四项监督”数据综合分析运用平台建设,创新建立的“乡村振兴领域农村‘厕所革命’政策措施落实及资金管理预警模型”在全省纪检监察机关首届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竞赛中荣获第一名,撰写上报的有关信息被省、市纪委主要领导批示,并在全省推广。

一年来,我们坚持“执纪为民”导向,基层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善。坚持把群众期盼作为工作的发力点,持续强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全面起底信访举报、开展专项审计、召开座谈会、深入调研等方式,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惠农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侵吞集体资产的各类问题75个,党纪政务处分7人。县纪委县监委领导班子成员采取信访包案、接访下访等方式,化解10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广泛关注的师德师风、职业技能培训、食品安全等“小切口”问题开展整治,发现问题93个,党纪政务处分49人。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查处3人,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

一年来,我们坚持“刀刃向己”自我革新,干部队伍锻造更加有力有效。坚持刀刃向己自剜腐肉,教育整顿以来,共受理并办结问题线索8件,党纪立案1人。实施“三转”不到位和“五过”问题、执纪执法能力提升、“机关亚文化”专项整治和“砺剑铸盾”集中整治,对照“六个是否”“83个表现” 开单列表,压茬组织三轮自查自纠,全县142名教育整顿对象自查问题1848个,1名纪检监察干部主动向组织说清问题,以最深厚爱、最大诚意教育挽救干部。在县委的高位推动下,与县委组织部联合开展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运行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调研,提拔交流科级干部4人,晋升职级干部8人,让实干担当、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好干部得到提拔重用。完成监察官等级首次确定工作,合规合理合情帮助干部解决困难,鼓励干部参加工会活动和文体活动,定期组织体检,加强干部心理辅导,以严管厚爱营造团结干事的良好氛围。

二、 深刻认识新形势、准确把握新任务,全力谱写嵩明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党的自我革命战略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两个结合”推进理论创新、进行理论创造取得的新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刻阐述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科学回答我们党为什么要自我革命、为什么能自我革命、怎样推进自我革命等重大问题,明确提出“九个以”的实践要求,对持续发力、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作出战略部署。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宏阔、思想深邃、内涵丰富,是新时代新征程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根本遵循,为做好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为我们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指明了方向。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各级党组织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下,在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广泛参与下,嵩明管党治党取得显著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远未到大功告成的时候。我们必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战略思想,准确把握在党的自我革命中的职责任务,深化对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规律性认识,冷静清醒判断形势,牢牢掌握工作主动权,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不断在高质量发展上寻求新跨越新突破,持续提升激浊扬清的政治势能、治理效能。

(一)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正确方向,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来看,嵩明聚焦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教育医疗等领域问题靶向发力,政治生态建设外溢效应不断显现,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成效,但巩固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整体向好中仍有局部薄弱环节,长期向好中还存在老问题反弹回潮隐患,党内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有的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弱化、虚化,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坚决、不到位。一些党组织管党治党责任意识不强,忽视日常监督管理,不注重抓早抓小,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还没有完全形成。党内政治生活“亚健康”、地域“亚文化”侵蚀党员干部价值观念、冲击行为规范,导致一些党员领导干部党的观念淡漠,信仰缺失、纪律松弛。一些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仍存在各种错误模糊认识,变风转向、降调变调的错误期待依然存在,正风肃纪束缚手脚的错误思想还有市场。加快建设“五个嵩明”,为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贡献嵩明力量,关键在党,关键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遵循,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督促推动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必须把敢于斗争亮剑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策略方法,深刻认识管党治党松一松就反弹的特点,坚决抵制已经严到位的错误思想,坚决克服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始终坚持原则、敢于斗争,持续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把党的伟大自我革命进行到底。必须把推进清廉建设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有效路径,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示范推动、监督推动、调度推动清廉建设的关键作用,增强前瞻性思考、阶段性分析、系统性谋划,探寻更多规律性、贯通性的工作抓手,推动思想、制度、作风、文化等各种清廉要素相互作用、叠加集成,巩固拓展全县清廉建设的良好态势。必须把严管厚爱作为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原则,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严”不是要把人管死的重要要求,把引领保障发展作为使命所系、价值所在,努力探索更多严管厚爱实践载体,落实细化“三个区分开来”,明方向、立规矩、正风气、强免疫,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二)清醒认识党风廉政建设新态势,一以贯之推进反腐败斗争。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滋生腐败的土壤和条件仍然存在,贪腐行为翻新升级,更加隐蔽复杂,资金密集、资源富集、权力集中领域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围猎”与甘于被“围猎”呈现出领域性特征,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不知耻的问题在查办的案件中普遍存在,腐败存量与增量交织,“不敢腐”还未完全有效形成,“不能腐”“不想腐”还远远没有达到,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任重道远。必须以严查推动存量化解,力度不减、尺度不松,对依然我行我素、不收敛不收手的坚决查处,绝不让“后墙”有所松动、底线有所松动。必须以监督坚决遏制增量,做深做细做实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推动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促进各类监督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以严细深实、常态长效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必须以系统思维推进源头治理,积极探索“三不腐”一体推进的有效载体,系统集成地做好查办案件、整改问题、深化改革、促进治理、推动发展的“通篇文章”,切实增强腐败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提升腐败治理效能。

(三)准确把握高质量发展新要求,锐意进取增添工作成色。过去一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但工作质效和干部队伍建设都还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有的缺乏争先进位的斗志,看摊守业、不思进取;有的理念思路、专业素养与高质量发展需要不匹配,工作低标准运行、能力低水平徘徊;有的身份意识淡薄,自我约束不严,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灯下黑”的风险始终存在。这些痛点、堵点,就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切入点。我们必须主动创新求变,与时俱进改进理念思路方法,把工作难点变为发展亮点,把前进的“绊脚石”变为行稳致远的“垫脚石”。必须把强化严管责任作为履职之基,敲打成器和关心关爱结合,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做“孤独而坚毅的战士”。必须把依规依纪依法作为履职之源,树牢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严之又严,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确保每一项工作、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的检验。必须把“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作为履职之道,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纪法标准,精准把握政策和策略,既要有霹雳手段,也要有菩萨心肠,既讲依规依纪依法,又讲思想政治工作,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三、 凝心聚力担使命、砥砺前行再扬帆,为加快建设“五个嵩明”实现高质量发展作出新贡献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和省纪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十二届四次全会、县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自我革命重要思想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诚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推动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提升腐败治理能力,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昆明实践嵩明行动,纵深推进正风肃纪反腐,纵深推进新征程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为加快“五个嵩明”建设、推进现代制造业基地和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推动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严规矩、促发展,持续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推进政治监督

聚焦“两个维护”纠偏差。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及时发现、着力解决“七个有之”问题,坚决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坚决同危害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的言行作斗争,有力有效捍卫党的团结统一。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盯责任、保落实,盯问题、纠偏差,盯隐患、防风险,盯短板、促整改,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

突出“国之大者”促落实。深入推进政治监督护航行动,围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这个最大的政治,围绕党中央关于完整准确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部署,围绕党中央因时因势作出的决策部署,建立“政治监督工作台账”,明确2024年政治监督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以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持续纠治“标签式”“浮萍式”政治敷衍,及时发现、处置、通报落实责任和措施不力等问题,见人见事见效,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嵩明落地落实。

紧扣“县之要事”护发展。紧盯“五个嵩明”发展思路,“十大行动”重点任务、“对标排头兵·勇做赶超者”阶段性谋划部署,研究探索纪检监察机关服务保障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具体措施,找准监督切入点精准发力,坚决纠治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督促细化举措、压实责任、逐项落实,推动形成自觉对标对表、积极履职尽责的良好氛围。

(二)常震慑、固根基,持续同时同向综合发力一体推进“三不腐”

强化案件查办。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深化整治金融、国企、政法、医药和基建工程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腐败问题,把严惩政商勾连腐败作为攻坚战重中之重。坚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瞄准民生痛点和教育、就业、医疗等民心工程,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持续发力推进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督促“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政治责任落实。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严查黑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和“保护伞”。

深化“以案促改”。坚持边办案、边剖析、边整改,从查处的个案、窝案、串案入手,深入剖析体制性、隐蔽性、普遍性问题,深入查找案件背后体现出来“权、责、财”运行风险,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针对系统性、领域性问题及易发多发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形成“查办案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促进发展”全链条闭环治理机制。引导被调查人撰写忏悔书、纠错书、建议书等,从“过来人”角度精准“点题”所在领域、单位政治生态突出问题,为推动整改提供靶向。加强对纪检监察建议执行情况的监督,以监督促整改、以整改促治理。

发挥治本功效。突出重点领域,坚决清理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地域性腐败,有效防范化解腐败风险及关联性经济社会风险。推动重点领域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等领域市场运行机制,压缩腐败滋生空间。建立腐败预警惩治联动机制,加强廉洁风险隐患动态监测,强化对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分析研判、快速反应、联合处置。运用行贿人“黑名单”建设成果,加大对行贿不当得利的追缴力度,实化联合惩戒机制。在“嵩清泽明”微公号开设“清风走一线”专栏,组织“办案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宣讲,立足年轻干部、“一把手”、关键岗位负责人等不同群体,针对性地开展教育,推动培育和形成廉荣贪耻、向上向善的社会氛围。

(三)纠“四风”、树新风,持续集中集成集束涵养新风正气

精准施策纠“四风”。坚持一体纠治腐败和不正之风,进一步健全风腐同查的工作机制,密切关注“四风”问题穿上“隐身衣”、躲进“青纱帐”等新表现,以变应变、精准施策。紧盯“不吃本级吃下级”“不吃公款吃老板”等违规吃喝问题,借快递物流、电子充值点券、电子礼品卡等隔空收礼问题,健全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坚决防止隐形变异问题滋生蔓延、成风成势。深入开展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严查学习培训期间违规吃喝、躲入机关单位内部场所违规接受宴请等问题,坚决防止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反弹回潮。今年1月起持续深入开展全县党员酒驾醉驾的专项整治,把整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作为深化作风建设的重要着力点,深挖彻查酒驾醉驾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

从严从实转作风。严格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的不正之风,持续整治口号响落实差、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形象工程”、统计造假等问题。严格纠治影响高质量发展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深入开展整治“太平官”、争当“实干家”活动,持续实施营商环境“暖心行动”,持续纠治推诿扯皮、躺平甩锅、敷衍塞责、不思进取、办事拖拉等问题。严格纠治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纠治任务摊派,多头重复要求报材料、填表格,搞“指尖上的形式主义”等问题。

破立并举树新风。督促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总结转化实践成果,吸收借鉴有益经验,以系统观念贯穿纠治工作全过程,以改革思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商务接待、财务管理等规定。深化风腐同查,既“由风查腐”,深挖不正之风背后的请托办事、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又“以腐纠风”,细查腐败背后的享乐奢靡等作风问题,持续完善作风革命效能革命长效机制,坚决整治“十种表现”,推动树立“十种鲜明导向”,杜绝“三种不良倾向”,发扬“五种优良作风”,以新风正气护航新征程。

(四)严基调、实举措,持续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深化党的纪律建设

坚持挺纪在前,严肃纪律要求。以压紧压实政治责任为抓手,凝聚管党治党合力,强化明责、履责、督责、问责,做深做实对“一把手”的监督,实现从“两个责任”贯通到实现“四责”协同转变,巩固发展全党动手一起抓纪律建设的良好局面。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不断完善问责制度及程序,不断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让铁纪“长牙”、警钟长鸣。

强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意识。注重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相结合,组织开展纪法教育月、教育周等活动,着力解决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把条例纳入党员、干部培训必修课,立足年轻干部、“一把手”、关键岗位负责人等不同群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充分利用省、市、县反面典型,创新性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自觉。

突出严管厚爱,严格纪律执行。落实细化“三个区分开来”,妥善把握事业为上、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原则,探索建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对哪些错能容、哪些错不能容、容到什么程度,尽量予以明晰、便于操作,以组织担当促进干部担当。注重处分执行后的教育转化,压实用人单位选育管用主体责任,抓好《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嵩明县纪检监察系统回访教育办法》贯彻执行,既体现执纪的刚性硬度,又展现组织的关爱温度。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进一步规范澄清正名工作的期限、范围、方式、责任等内容,持续释放干部敢闯、敢干、敢试的活力和动力。

(五)强监督、促整改,持续发挥巡察党内监督“前哨”、发现问题“尖兵”、全面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聚焦政治巡察,强化统筹谋划。坚持把政治巡察作为根本定位,落细落实巡察工作五级责任。以市县党委巡察工作“巩固提升年”行动为抓手,学习贯彻巡视工作条例,落实巡视工作方针,聚焦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五个嵩明”发展目标,加强上下联动、推进贯通协调,统筹运用常规、专项、联动和“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年内开展“3+X”轮巡察,稳步推进有形有效全覆盖。    

精准发现问题,强化持续震慑。坚持把发现问题作为第一要务,牢牢守住发现问题这条“生命线”。持续改进巡察方式方法,注重以干带训,增强发现问题能力。采取走出去和请进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巡察业务能力培训,提升巡察业务水平。持续加强巡察信息化建设,严实开展“五码”巡察,切实增强巡察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持续构建协同监督格局,强化巡察监督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统筹衔接,与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切实增强左右衔接、横向协同的监督效能,积极构建大监督大协同格局。

突出问题整改,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把解决问题作为终极目标,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被巡察党组织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坚持和完善整改评估机制,优化整改会商、公开、约谈、问责等制度流程。建立健全巡察成果运用全链条责任体系,采取项目化、清单化、具体化方式推进对巡察成果运用的统筹督促和日常监督。持续向有关部门和单位通报发现问题、制发巡察建议、挂牌督促督办、报告后续整改情况等,提升巡察成果综合运用效能。

(六)抓改革、建制度,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

拓展改革深度,形成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领导指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健全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日常监督、查办案件、专项工作等重要事项督导工作制度。加强对派驻(出)机构的领导,健全“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调整优化派驻(出)机构运行机制、考核制度。健全完善统计派单机制,更好发挥机关综合部门统筹谋划作用。  

健全管理体系,形成顺畅高效、规范有序的运行机制。建立案件质量责任体系,明确案件线索受理分办、处置、立案审查调查、审理、处分执行等各环节的责任,构建案件质量“责任共同体”。完善审查调查全过程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办案流程动态监督机制,强化审查调查实体监督、结果管控,打造“铁案工程”。运用好上级部门编制的审查调查实务手册、审查调查工作流程图以及行受贿案件、党纪政务案件、渎职犯罪案件指导手册。开创“争鸣讲堂”,借力《审理错题本》、案件评查、案件质量“季季评”等,不断强化业务指导,以问题清单倒逼审查调查部门提升办案质效。

强化纪法贯通,形成相互配合、互相制约的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加强纪检监察机关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健全完善互涉案件查办方面的协作机制,进一步落实职务违法犯罪案件管辖、政务处分、监察建议等方面制度,规范监察业务运行流程。加强对监察措施使用情况监管,确保依法规范行使。

(七)强特色、树品牌,持续建设高标准高水平高质量“清廉云南”“嵩明样板”

“组合拳”管理,拧紧责任链条。贯通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纪委监督责任,强化行业管理、属地管理和上下联动,构建“责任共同体”,推动清廉建设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全体党员覆盖。将推进清廉建设情况列为日常监督、巡察监督内容,听取“十大行动”牵头部门工作汇报,对推进清廉建设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推动清廉建设全面共进、持续深化。

“清单化”推进,升级十大行动。突出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中心工作的年度性、阶段性部署,制定2024年度清廉建设“十大行动”工作清单和责任清单,分阶段设置目标、分领域明确任务、分系统组织实施,形成紧贴实际、抓手具体、元素充盈的工作机制。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的地域性、行业性、阶段性特征,加强对线索集中、问题突出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的整治,把压实主体责任作为发力点,以行业党委(党组)为主要组织者、实施者,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整治。

“树典型”引路,打造清廉单元。充分挖掘利用本土廉政文化资源,以清廉机关、清廉企业、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村居等清廉单元为重点,打造一批有特色、有亮点、接地气的廉洁文化阵地。丰富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形式,对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家属开展廉洁教育,分批次、全覆盖组织县管干部开展现场警示教育,增强警示教育的鲜活感和震慑力。

(八)聚合力、增效能,持续推动全链条全贯通全覆盖的“大监督”工作格局

健全监督责任,突出监督制约。强化“监督的再监督”职能定位,通过发送任务提示单、问题清单、纪检监察建议书,健全“一案三查”机制等方式,督促各级党委(党组)扎实履行主体责任,依纪依法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做实做强全面监督。完善“四制四责”监督机制,突出常委班子成员这个“关键少数”,推动同级监督更聚焦、更有力。进一步完善审计检查、市场监管、土地执法与纪委监委协同贯通的工作机制,深化运用“三项工作”机制,落实“一月一主题”要求,重点对中小学校、医疗卫生等行业加强监督检查,切实发挥派驻监督“探头”和“前哨”作用。推进“五责”联动落实,“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实现监督力量全整合、内容全涵盖、对象全覆盖、责任全链条、制度全贯通。

强化协作配合,凝聚监督合力。建立“党建+监督业务”工作机制,深化落实“室组”双月例会制度,破解人员分散、监督能力不足、协调联动不佳等问题,推动构建内外贯通、左右衔接、上下联动的监督网络。拓展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有效路径,让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的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探索建立更多监督执纪执法与行政执法贯通协同的工作机制,扩大监督治理的集成优势和综合效能。

聚焦数字赋能,激发监督效能。加快推进数字纪检监察体系建设,构建纪检监察一体化工作平台,加强与审计、财政、公安等数据共享机制建设,协调推进跨地区、跨领域、跨部门监督数据共享,打破数据壁垒,连通“信息孤岛”,用好公权力大数据监督模型竞赛成果,围绕“绿美乡村”建设,借鉴“厕所革命”监督模型的经验,开展2024年度“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深化检举举报平台、监督“一点通”、“四项监督”数据分析综合运用平台推广应用,运用信息技术为基层精准监督赋能助力。

(九)强队伍、树形象,持续锻造绝对忠诚、绝对可靠、绝对纯洁的“嵩纪铁军”

锻造对党忠诚的卫士。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一以贯之地从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中找方位、找方向、找方法,始终以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学习、实战中砥砺政治品质、强化政治忠诚。以自我革命精神强化严管严治,聚焦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推动“砺剑铸盾”行动和“六类标兵”选树活动常态化开展,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坚决防治“灯下黑”,努力做自我革命的表率、遵规守纪的标杆。

锻造本领高强的斗士。完善干部识别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干部轮岗交流、人才引进力度。优化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和派驻(出)机构职能配置,力量配备,做到以事择人、人岗相适。开展“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专题教育活动,突出政治训练、政治历练,突出实践锻炼,突出应知应会。持续推进“小班制”学习,建立“文字综合”“监督检查”“案件办理”“巡视巡察”四类业务人才培养库,实施分类分层培养,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水平、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锻造作风优良的战士。高标准实施好“对标、竞进、跨越”行动,按照“开拓者”角色定位,制定三年行动规划,加压力、增动力,进一步提升嵩明纪检监察工作在全市的贡献率。把关心关爱干部摆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履职保护、荣誉退休等制度,健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关爱干部的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激扬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精气神,打造一支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新征程上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锚定目标,真抓实干,以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履职尽责,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力推动嵩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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