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澄清+查诬 让干事者更有底气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4-02-19 19:31:39
编辑:晋宁—张亚云
“经核查,张某某、杨某某两位同志不存在泄露案情、帮忙说情,干预司法公正等情况,该问题线索反映失实,我委对该问题线索予以了结。特此澄清。”近日,晋宁区纪委监委到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召开澄清会议,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检察干部张某某、杨某某公开澄清,当众公布调查情况和处置结果。
此前,晋宁区纪委监委收到信访举报晋宁区人民检察院张某某、杨某某泄露案情、帮忙说情,干预司法公正相关问题线索后,立即成立调查组对该信访举报进行调查核实,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查阅资料等,未发现张某某、杨某某存在泄露案情、帮忙说情,干预司法公正等情况,该信访举报反映失实。调查中,还发现举报人存在诬告陷害及冒充国家公职人员招摇撞骗的情况,为持续释放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强烈信号,该区纪委监委一方面将诬告陷害相关问题线索移送公安机关查处,另一方面及时召开澄清正名会,当场通报调查结果。
“我马上就要退休了,干了这么多年的检察工作,一直都是清清白白的,这次的信访举报给我的工作和生活都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还好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帮我消除了顾虑和影响,给我吃下了定心丸。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始终恪守清正廉洁底线,一如既往用心用情对待检察工作……”澄清会上,杨某某激动地说着。杨某某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表示澄清工作效果非常好,两位同志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也重新燃起。
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管厚爱、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举措。近年来,晋宁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印发进一步规范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的通知,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并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通过与澄清对象所在单位日常沟通,做好澄清对象思想政治工作,综合掌握他们的精神面貌、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生活状况,帮助干部卸下“包袱”、解开“心结”,巩固澄清正名工作成效。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我们坚持澄清正名与打击诬告陷害‘两手抓’,决不让干部流血流汗还流泪。”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完善干部澄清保护机制,用实际行动为实干者“撑腰”、向诬告陷害者“亮剑”,推动形成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环境。(蔡江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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