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巡”回来的村民活动室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4-02-19 19:17:09
编辑:寻甸—凡玉莹
11月的一天中午,寻甸县委第一巡察组的组员们在驻地办公室,正聚精会神地查阅着第二天即将入驻的社区档案台账。正在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您好,这里是寻甸县委第一巡察组。”
“我们有问题要反映,我们村的活动室被霸占了,都不能正常开展活动……”
工作人员小唐详细记录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及时向巡察组马组长作了汇报。
“正好明天要入户,到时候去现场具体了解一下情况。”
第二天下午5点多,小唐等三人来到该村的活动室,当他们推开大门,被眼前的一幕震惊了。只见玉米棒子成捆地挂在篮球架和活动室窗子、屋檐上,玉米壳散落在院墙边,本是用来绿化的花坛内也种满了蔬菜,活动室内各种生活用品乱摆乱放,生产工具、生产物资堆了一地,活动室的桌椅板凳被堆放在墙角。活动室看上去不像是一个集体的活动场所,更像是一个“家”。
难道活动室真的如举报那样被人霸占了?带着这个疑问,小唐一行三人进行了深入地调查了解。
通过交谈得知,因活动室建好后没有围墙,村上的领导便安排李某在此值守。村“两委”换届后,新任的村领导也继续按原来的安排执行。村民活动室一直没有发挥作用,李某本来是值守,但时间长了,便把活动室当成了自己的家,堆放了各种生产生活用品。
“村民活动场所本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关键‘硬件’,也是村民开展文体活动的便民场所,李某把值守变成了强占,社区是如何履行监管责任的?这么多年他们的党组织活动是怎么开展的呢?”
带着疑问,巡察组找到社区党委书记。
“为了方便,我们平时开展党组织活动都是在村小组长家里,大点的活动就去社区……”面对巡察组的提问,社区党委书记回答得断断续续。
“集体的资产应该由集体管理使用,活动室未发挥功能,社区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必须立即收回并恢复村级活动室功能。”县委第一巡察组立即向金所街道发出了立行立改通知。
不久后的一天,社区党委书记找到马组长,高兴地说:“组长,我们的活动室收回来了!”社区党委书记表示,社区今后会加强对村民活动室的管理,让村民活动室发挥村级议事、党群活动、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的作用,确保村级活动室“建管用”一体化。
至此,该村被占用的活动室又重归集体,该村群众得知后纷纷表示:巡察组的到来,为群众办了实事好事。
“群众的‘急难愁盼’就是巡察组的‘心头大事’,我们将结合本轮巡察整改工作,督促街道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对全街道村民活动室的监督管理,让村民活动室真正发挥作用,为群众造福。”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同志表示。(马乐 李秋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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