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小节礼” 争做“廉上人”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4-02-09 19:20:28
编辑:呈贡—李中军
“千里之堤,以蝼蚁之穴溃;百尺之室,以突隙之烟焚”。一些党员干部对“小节礼”不以为然,认为互送“小节礼”是人之常情、礼尚往来,不算收受贿赂,然而正是这种无意识的习惯,导致深陷泥潭无法自拔。因此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作风上、监督上拒绝“小节礼”,争做“廉上人”。
拒绝“小节礼”,思想上要勤掸“思想尘”。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到位,在思想上引起重视,行动才会自觉,面对诱惑时才会坚决说“NO”。纵观许多腐败分子违法犯罪的轨迹,就是因为思想观念这个“总开关”拧不紧。一些党员干部在不良风气的熏陶下,思想观念慢慢跑偏。有的党员干部认为处于人情社会,面子最重要,没必要为此等“小节礼”驳人脸面;有的认为收人钱财替人办事是很公平、很正常的事;有的甚至颠倒是非黑白,别人不送礼就不给办事。诸如此类心存侥幸而滋生的“小节礼”都是极其危险的“思想尘”。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把《准则》《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积极改造主观世界,加强党性修养,以坚强的党性,常掸心灵灰尘,常清思想垃圾,常掏灵魂旮旯,从思想上自觉抵制“小节礼”。
拒绝“小节礼”,作风上要常喝“纯净水”。当前,在反腐败高压态势下,依然有极少数党员干部不收手、不警醒,甚至一错再错、不知悔改。如违规收受节日礼品、公车私用屡有发生、违规发放津补贴禁而未绝,特别是节假日期间,更是“小节礼”问题易发多发期。这些“小节礼”问题看似“小事”,却与那些所谓的“大错”产生的影响同样恶劣。党员干部要常喝作风建设这瓶“纯净水”,拒绝“小节礼”,坚持把作风建设贯穿于党员干部教育活动的全过程,将转变作风与做好群众生产生活工作结合起来,在干净担当上一以贯之,让群众深切感受到作风建设的实际效果。
拒绝“小节礼”,监督上要当好“啄木鸟”。监督是最好的“防腐剂”。缺乏监督制约的权力,势必导致腐败势力不断扩张,把“礼尚往来”变成“礼上往来”。有的地方、单位对权力行使规定得不实不细,监督时紧时松,领导干部手里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同一块蛋糕偏向哪一边都能说出“道理”,迫使人们用“小节礼”开路;有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繁多、程序冗长,不“意思意思”很难顺利“通关”;还有的党员干部对监督心存不解甚至怀有抵触情绪,抱怨“限制多了”“规矩严了”。殊不知,严是爱,宽是害。要加强顶层设计,推进组织处理与纪律处分、法律责任追究有机衔接,构建更加完备的党员干部管理监督制度体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当好“啄木鸟”,确保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廉洁立身,干净干事。(呈贡区乌龙街道纪工委 侯志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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