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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廉为民李文耕

来源于:驻市文化和旅游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4-02-06 14:44:05

编辑:李玥

李文耕,字心田,别字复斋,后更字垦石,云南昆阳(今昆阳街道)人。清嘉庆七年(1802年)考中进士,后历任山东邹平县、冠县、蒲台县知县,胶州知州、泰安知府、沂州知府,兖沂曹道,浙江盐运使,山东盐运使、湖北按察使、山东按察使、贵州按察使等职。李文耕一生勤勉清廉,善于教化百姓和官员,勤于治理,做了许多为国利民之事,当地百姓尊称他为“李青天”,被誉为“一代勤官”。

“官不勤则事废”是李文耕的名言。意思是,为官者应勤于政务,如果懒于做事或做事不认真,原本应该办成的事就办不成。李文耕在山东为官期间,以自身优秀的廉洁作风和勤勉务实的为政素养,引领当地传统文化朝着向上向善发展,主张通过表彰品格端方、治家雍睦之人来教育引导民众形成良好风尚。在任山东邹平县知县期间,有位妇女控告她儿子忤逆不孝,李文耕把错误归到自己身上,认为自己对百姓的教化不够,最后妇人的儿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忏愧地向母亲磕头认错,母亲深受感动,最终母子和解。李文耕常说:“山东的百姓脾气粗犷,性子刚直,容易犯法,也更容易向善,所以教育感化不可不先行。”

李文耕认为,为官仅偏居朝堂,则于公事疏远,于公事疏远则民不受其利反受其害。蒙蔽为居官第一大戒,官员容易受亲人和行为不轨的书役、差役所影响,若两者勾结,则官员之大权旁落,地位日危,因此,为官者必须躬身力行。

想百姓之所想,急百姓之所急,解百姓之所困,是李文耕为官的“指南针”。他把人民的冷暖放在心上,在胶州带头捐献养廉金二千两,兴修了文、墨两河水利。之后,他因政绩卓著调任贵州按察使,虽为官多年,却身无余财,旅费治装,均感困难。同僚集资以赠,商贾也感文耕清廉持正,凑银两万两相送,他一文不受,萧然南行。到任以后,清理狱讼,务求公允,严惩讼师恶棍,剔除蠹吏贪官。朝廷因其清廉勤政、一心为民,摄理布政使。贵州民贫地瘠,“吏治玩泄,州县多苦缺,旧例以时调动调剂,交卸递代频频,官不安位,时存五日京兆之心,以致诸事废弛,文耕乃深入考察,以政绩优劣评次第,量为调剂,使得久任,以专责成。又兴水利,倡农事,教植木棉,捐廉奉立纺织局,设赈恤贫弱,百废渐兴,民颂之德。”

纵观李文耕的一生,崇程朱之学,严义利之辩,以廉正自勉,为官20余年,应得廉俸,全捐于任职的当地,而己身则清贫如故,行无车马,食少鱼肉。道光十三年,李文耕致仕归乡,回到故乡晋宁,家居湫隘,仅蔽风雨,仍继续坚持讲学,把推崇正学和纠正不良社会风气当作自己一生的责任,躬身力行。百姓对他感激、崇敬,在他死后,在名宦祠为他立碑祭祀,其爱民、护民、利民、为民的高洁情操让人钦佩、令人敬仰。(温铁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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