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把严的基调贯穿作风建设全过程,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教育引导党员、公职人员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官渡区纪委监委将从2024年1月1日(元旦)至2月9日(除夕)期间,连续五期对2023年因涉嫌酒驾醉驾被处分的党员、公职人员进行集中通报曝光。现将第五期4名党员、干部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宋丙军,中共党员,官渡区矣六街道自卫社区自卫居民小组支部委员会党员。2019年6月28日21时55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121.06mg/100ml。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2023年11月17日,宋丙军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杨伦茂,中共党员,官渡区矣六街道关锁社区关锁小组党支部党员。2020年10月5日00时43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97.66mg/100ml。人民法院以其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千元。2023年11月17日,杨伦茂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徐荣,中共党员,官渡区矣六街道广卫社区党委书记兼居委会主任。2020年3月18日22时17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35mg/100ml。公安机关给予其罚款一千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23年12月13日,徐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杨文灿,中共党员,官渡区矣六街道渔村社区第二居民小组一支部党员。2022年09月03日01时11分许,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经检测酒精含量为82.76mg/100ml。人民检察院认为其犯危险驾驶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决定不起诉。2023年12月15日,杨文灿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作风建设无小事。党员、公职人员理应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我们对公安机关查处涉嫌酒驾醉驾问题进行通报曝光,就是要用身边事教育人,培育党员、公职人员的良好作风。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