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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反馈全部完成
发布时间:2024-01-11 15:56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十三届嵩明县委第八轮巡察情况,已于日前全部完成反馈。

2023年6-7月,县委派出4个巡察组对牛栏江镇和大箐村、花窝村等1个乡镇和11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按照县委统一部署,为压实镇(街道)党(工)委对所辖村(社区)党委(党总支部)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本轮巡察反馈工作分两个层次、三个阶段进行,即在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进行进行反馈前,先向被巡察村(社区)的上一级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进行集中反馈。

集中反馈会上,首先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传达了县委书记在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听取和研究巡察情况汇报时的工作要求;再向镇(街道)党(工)委领导班子通报了所辖村(社区)的共性问题、典型问题和整改意见;最后由镇(街道)党(工)委主要负责人作了表态讲话。

在向被巡察党组织逐个反馈时,首先向主要负责人移交并签收反馈材料,简要通报巡察发现的问题及线索情况,并传达县委书记有关指示要求。向个人反馈后,召开大会向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进行反馈,会上点名道姓逐个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和工作要求,参会的上级党委分管联系领导作了指导讲话,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进行表态发言。

从巡察情况看,12个被巡察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县委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巡察也发现被巡察党组织理论学习不深入,武装思想有差距;担当作为不积极,落实上级部署有落差;“四风”整治不到位,违规违纪问题仍有发生;“三资”监管不到位,集体利益受损害;财务管理不规范,风险漏洞隐患多;推动管党治党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不到位;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落实党的领导和干部队伍建设不到位;整改责任未压实,整改效果打折扣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学深悟透、准确把握,全面贯彻部署要求。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整改落实见效;要加强巡察成果转化运用,推动改革促进发展;要严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严肃监督执纪问责。要围绕关键、突出重点,抓实抓好问题整改。要围绕反馈问题抓整改、要围绕政治建设抓整改、要围绕权力运行抓整改、要围绕长效机制抓整改。履职担当、积极作为,确保整改见到实效。要推动责任上肩扛稳、要推动问题认领到位、要推动整改见到实效。

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一致表示,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接收、坚决整改,并以巡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529个,平均每个被巡察对象发现问题44.1个;移交问题线索38件涉及38人;对涉及水环境治理、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村集体平台公司管理和经济发展成果等方面的典型性问题还形成了专题报告。对此,县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具体的整改意见和工作建议,相关问题线索已移交县纪委县监委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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