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用好“第一种形态”做实日常监督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3-12-29 09:42:23

编辑:晋宁—张亚云

  今年以来,运用“四种形态”处理266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处理171人次,占比64.3%。这是晋宁区纪委监委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具体体现。

“第一种形态”的精准规范运用,直接关系到“四种形态”的运用效果。晋宁区纪委监委深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突出精准有效,注重抓早抓小,筑牢全面从严治党防线。

 用好“第一种形态”,重点在于问题早发现、早提醒,该区纪委监委坚持监督关口前移,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惩治教育相结合,对发现的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纠正,早打招呼、早敲警钟。同时,为防止“第一种形态”流于形式,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做好“后半篇文章”,通过建立管理台账、随机抽查、跟踪问效等方式,详细了解问题整改情况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流于形式的严格追责问责,形成工作闭环。此外,针对代表性、普遍性问题,还通过纪检监察建议书方式推动以点带面整改,让“第一种形态”发挥“乘数效应”。

“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协同发力,第一种形态的运用才更加有力有效。”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推动基层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履行主体责任,该区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前哨”作用,压紧压实驻在单位党委(党组)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第一种形态”的适用对象、责任主体、处置方式、运用程序等进行详细解读,协助督促其在用足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使抓早抓小、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主动运用“第一种形态”开展提醒谈话、约谈等2114人次,一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得到有效化解。

“良医治未病,防患于未然,‘第一种形态’事在平常,更是一项关系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基础性工程。”该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不断前移监督关口,注重从日常监督、信访举报、巡察移交等各类渠道全面排查,在推动“第一种形态”实操性和针对性上下功夫,督促党员干部习惯在日常接受组织提醒“敲打”中校准思想之标、调整行为之舵,更好发挥“第一种形态”“治未病”作用。(张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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