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做细做实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12-28 11:38:48
编辑:嵩明—王瑞华
“结合刚刚各位‘一把手’的发言,发现我县在全面从严治党方面还存在着履职担当尽责不实,工作成效不佳;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甚至顶风违纪等共性问题……”近日,嵩明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听取了各下级“一把手”的述责述廉报告,县委主要领导就“一把手”监督存在的共性问题一针见血指出漏洞所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清廉云南”行动工作部署,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嵩明县纪委监委深入开展“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坚持问题导向,以完善制度、谈话提醒、警示教育、日常监督等为抓手,督促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
落实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要在党的工作全局中把握和推动,切实找准工作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嵩明县在持续推进同级监督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探索出台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职责清单》,明确6个方面45项具体内容,涵盖各级“一把手”的职责清单6项、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清单3项、各级党组织的职责清单7项、纪检监察机关职责清单18项、组织部门的职责清单3项、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共同的职责清单7项。通过清单具体化、责任化,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落细。
“治未病”也是该县推进党组织自上而下监督的关键一招。嵩明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做细做实谈心谈话,在“常”“长”二字上下功夫,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县委主要领导、纪委主要领导与各级班子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开展谈话130余人次,针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问题突出、反映集中的部门,由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开展谈话提醒20余人次。在书面述责述廉全覆盖的基础上,组织60名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现场接受提问质询和评议,督促“一把手”认真履职尽责,公开晒出“成绩单”。
“一体推进‘三不腐’蕴含着惩、治、防相联系、相结合的辩证统一关系。在实践中,我们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教育功能,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果。”嵩明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县围绕查办的“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聚焦加强招投标监督、防止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加强“一把手”教育管理监督等,拍摄制作了《诱之惑》《我们的友谊》等宣传教育片,有针对性地开展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不断将惩治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
此外,嵩明县纪检监察机关还积极开展对下级“一把手”的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蹲点调研,纳入“大监督”工作格局,实行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规范移送,形成各类监督主体共同参与“一把手”监督的“大监督”工作格局,以管住“关键少数”带动管好“绝大多数”。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坚持和加强新时代党的全面领导的必然要求,是高质量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必然要求。”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创新监督载体、监督方式、监督机制,加强对‘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约束,加大对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执纪问责,不断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丁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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