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监督的再监督” 驻昆明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对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工作开展专项监督

来源于: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11-30 17:40:16

编辑:朱鸿雁

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按照“清廉云南”建设“清源行动”工作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聚焦“两个重点”,紧扣“六个重点任务”,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深入全面贯彻落实。

 “我们针对全市生态环境系统专业壁垒高、和民计民生领域关系紧密等特点,日常监督检查中对标六个重点任务,对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及早进行了统筹谋划、深挖细查,共发现问题13个并进行了分类处置。”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

在开展专项监督过程中,该纪检监察组切实落实“四个注重”:一是注重及早统筹谋划,系统全面推进。督促市生态环境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赵文任组长、各县(市)区、各开发(度假)区分局,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清源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全力推动此项工作。督促召开领导小组及成员单位工作会议,督促以党组名义印发《关于对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工作进行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的通知》,针对专项监督“六个重点任务”督促全系统20个分局和6家直属单位精准对标,落实任务,压实责任。二是注重深入自检自纠,督促摸排情况。督促市局党组要求各分局(单位)开展自检自查并报送每月工作情况至局机关党委。共收集下属分局自检自查报告20份,直属事业单位6份。在自检自查基础上,督促市局财务处履行财会监督职责,深入一线检查工作。印发《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控执行情况检查的通知》,由财务处牵头,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处、政策法规处、综合处、科合处组成检查组,对预算编审及预算执行的严谨性及合规性、绩效评价及跟踪管理的严肃性、“三重一大”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两条线执行情况、 “三公”经费、日常采购、项目申报等;内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并要求填报《单位账户开户及使用情况表》,对各单位零余额财政资金使用情况,及专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对检查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并反馈。下半年,督促财务处检查全系统是否将财政资金监管“清源行动”与财会监督和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统筹谋划,系统推进。三是注重排查梳理问题,完善建章立制。在梳理汇总问题的基础上,督促财务处进一步完善《昆明市生态环境局费用报销实施细则》,并着手修订《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内部控制手册(试行)》,健全长效机制,强化资金源头管理。四是注重认真检查抽查,全面检视问题。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和节假日监督检查,经抽查石林、安宁、市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等部门(单位),结合全市生态系统自检自查情况,目前暂未发现市生态环境系统存在“六个重点任务”列出的问题。

   经检查梳理2020年以来的财政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共发现问题13个,资金清退率99.5%,发出《纪律检查建议》1份,《纪检监察建议》1份,拟对3人做谈话提醒。

纪检监察工作要做到讲原则、不徇私情,在工作中既要保证严格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条规,又要做到联系实际情况灵活加以处置,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相统一,实现 ‘规则+温度’的全面系统施治。”驻市生态环境局纪检监察组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健全完善财会监督体制机制,推动规范用权,进一步督促驻在部门通过管好“钱袋子”“账本子”,确保财会监督、预算执行监督和财政资金监管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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