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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民:及时澄清正名为干事者解“心结”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3-11-30 16:09:37

编辑:富民—王焱

“经调查核实,群众匿名反映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招揽村集体建设项目、垃圾运输承包和道路维护的问题不属实”。近日,一场公开澄清正名大会在富民县款庄镇召开,该县纪委监委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李某公开澄清正名,当众公布核查情况和调查结果。

“得知自己被举报,一时情绪低落,觉得很委屈,担心会影响同事和群众对我工作的看法。感谢组织及时为我澄清正名,心中的疙瘩终于解开了,我将一如既往踏实工作,始终把群众工作摆在首位,在为民办实事、解民忧,抓本地经济发展时穷尽一切措施,让群众真正受益,不断提升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李某接过澄清正名函时,心头的包袱卸下了,委屈和不甘得到纾解,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要把群众的监督当作是一面镜子,对有问题的决不放过,没有问题的及时还干部一个清白,这也是我们对党员干部的一种考验,只要行得正,组织就是坚强的后盾。”在调查核实期间,为避免此次举报对李某的工作状态造成不良影响,核查组多次与其谈心疏导,引导调整心态,正常对待核查工作。

今年以来,该县纪委监委紧紧围绕“清廉云南”建设部署要求,在做实做细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工作上狠下功夫,坚持“三个区分开来”,牢牢把握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作用,强化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责任的落实,采取“一人一策”精准制定澄清“套餐”,通过严把“入口研判关、澄清启动关、方案质量关”,灵活选择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从严从实从快保护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既用监督加压,又用信任加力,推动澄清正名工作规范化、精准化、高效化。截至目前,共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21人,单位3个、容错纠错3人。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建立健全回访机制,认真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定期不定期对澄清对象、家属及所在单位进行回访,深入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动态、履职情况、工作实绩和生活状况,全面评估澄清效果,在政治上激励、工作上支持、心理上关怀,真正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让其感受到组织的信任和关心。

“为干事者撑腰、为实干者正名,是纪检监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工作要求,旗帜鲜明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向诬告陷害者“亮剑”,决不能让辛苦的党员干部再“心苦”,营造激浊扬清、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陈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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