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强化协作配合 共答巡察“政治考卷”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3-11-29 21:10:10

编辑:安宁—李盼

“之前只听说过巡察工作程序复杂,在得知市委第二巡察组即将进驻我们街道开展巡察工作时,摆在我们面前的第一道坎儿就是如何配合巡察组高效开展巡察工作。”在七届安宁市委第七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上连然街道党工委书记说,“今天拿到了《安宁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办法》,简直如获至宝,我们应该配合巡察组准备哪些材料、开展哪些工作一目了然,这下放心多了。”

深化政治巡察确保监督实效是巡察组和被巡党组织共同肩负的政治责任,需要监督者与被监督者步调一致、同向发力、同频共振。

为推动巡察组和被巡党组织形成合力,促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今年以来,安宁市委巡察机构制定了《安宁市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市委巡察工作办法》,为被巡党组织如何配合做好巡察工作提供“操作指南”。

明确责任是落实有力的前提。《工作办法》将被巡党组织配合任务按照巡前准备、巡察进驻、巡察反馈、巡后整改4个阶段划分,从思想认识、协调配合、意见反馈、整改落实、纪律监督等5个方面开列责任清单、细化具体要求,推动被巡党组织照单履职、充分配合,推动巡察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巡察监督这张‘政治考卷’,市委是监考人,人民群众是阅卷人,而巡察组与被巡党组织都是答卷人。”市委巡察机构相关负责人表示。

《工作办法》规定,被巡党组织在接到通知后,应草拟配合巡察工作方案,成立巡察工作联络组,负责做好巡察组进驻有关事宜;巡察进驻时,应根据巡察组要求积极准备相关资料、做专题汇报,并配合巡察组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进行个别谈话;巡察反馈及巡察整改阶段,应组织召开巡察反馈会议,制定整改方案,抓好巡察整改落实。

《工作办法》单独列出思想认识和纪律监督两部分,以“深化思想认识+强化纪律监督”双轮驱动,不断激发被巡党组织主动性。在深化思想认识上,要求被巡党组织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让接受监督成为自觉,将监督作为推动工作的有效方式,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强化纪律监督方面,将隐瞒不报或者故意向巡察组提供虚假情况、拒绝或者不按照要求向巡察组提供相关文件材料、对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以及巡察工作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等6类行为列为负面清单,为被巡党组织划出清晰的制度“红线”。

要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实践效能,关键在制度的落地执行。安宁市委巡察机构将持续用好《工作办法》这一有力抓手,加强与被巡单位的沟通,搞好协作配合,促进巡察监督提质增效。(聂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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