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澄清祛顾虑 正名促担当
来源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11-22 10:18:07
编辑:唐德明
“今天这场澄清正名会让我心中这块沉重的石头终于落地,今后我将一如既往地爱岗敬业、认真工作,以实际行动回报组织的信任与期望。”11月21日下午,在昆明市人民检察院的会议室内,一场澄清正名会正在召开,受到不实举报的当事人矣某某在会上如释重负地说道。
今年4月,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收到信访举报件,反映市检察院检察官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充当犯罪嫌疑人保护伞。接到举报后,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高度重视,通过走访相关办案部门了解情况、调阅案卷材料、询问谈话,综合分析研判后认定:该举报问题失实,对问题线索予以了结处理。
根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做好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意见》《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中共昆明市纪委昆明市监委关于查处诬告陷害信访举报为党员干部澄清正名的暂行办法》等相关要求,驻市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结合被举报人意愿、案件性质、澄清效果等,于11月21日下午召开会议,通过会议当面澄清与书面澄清相结合的方式,公开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检察官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激励党员干部担当作为。
驻院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人表示,扶正必须祛邪,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既是维护依法履职检察人员合法权益,也是切实为促进检察人员干事创业、担当作为“保温增效”。下一步将适时开展回访,引导干部放下思想包袱,正确看待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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