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川:出台管理办法 重点监督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28种行为
来源于:东川区
发布时间:2023-11-10 16:00:42
编辑:东川—张正余
为从严规范和约束副科级及以上实职领导干部(含事业副科级、事业正科级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加强对领导干部工作时间以外所从事的与职务影响相关或个人生活交往领域的活动的监督管理,近日,东川区制定出台《东川区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各单位党委(党组)担负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的“一岗双责”。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落实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责任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相关纪检监察机关监督责任。针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违反本规定的,对责任主体进行提醒谈话、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谈话或组织处理,直至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该区紧盯重要事项、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对领导干部的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进行重点监督,“社交圈”监督重点为有无不讲党性原则,不注意个人言行和身份等八种行为;“生活圈”监督重点为有无纵容、默许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规定经商办企业、从事营利活动等十二种行为;“休闲圈”监督重点为有无参加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摄影、钓鱼、骑行等应由个人承担却让管理服务对象负担费用的活动等八种行为。
在实际工作中,综合采取党委(党组)监督、专门机关监督、社会监督、家庭监督、舆论监督等五种方式开展监督。
其中,纪检监察机关协同组织部门深入区属各单位、各乡镇(街道),采取明察暗访、问卷调查、民主测评、走访座谈等方式,了解掌握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并建立领导干部家属信息库,掌握和了解领导干部工作、生活等情况,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庭教育学习课堂,组织全区领导干部家属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观看警示教育片及发放家庭监督卡,教育引导和鼓励家属多关心、了解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充分发挥家庭成员的监督作用。
此外,该区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列入领导干部述廉述责、作风状况评价、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和干部考核考察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干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加强对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的监督管理,主要是督促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规党纪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养成高尚的精神追求和健康的生活情趣,防止权力滥用、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影响党员领导干部形象行为的发生。”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张奥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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