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以督促创 绘就民族团结壮美彝乡画卷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3-11-10 15:45:52
编辑:石林—黄俊
“在实现共同富裕和促进交往交流交融中,为各族群众办实事、解难事还有差距。”日前,石林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下沉鹿阜街道、石林街道相关村(社区)开展新一轮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监督检查。
今年来,石林县纪委监委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纳入政治监督“护航行动”,聚焦工作任务要求,紧盯各责任部门在创建工作中履职尽责、纪律作风等问题开展监督检查,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民族团结进步、社会和谐稳定注入纪检力量。
为使监督有的放矢,石林纪检监察机关采取“共性+个性”方式,聚焦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制定县级层面“共性清单”和查纠问题,进一步细化实化乡镇(街道)纪(工)委、派驻(出)机构“个性清单”和重点事项,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监督工作清单化、具体化。驻县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第四纪检监察室联动配合,围绕主要任务和重点工作每月开展监督检查。实践中,既督促县民宗局(县创民办)发挥牵头统筹作用,强化行业监管督查,又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对相关任务完成滞后的单位(部门)及时督促提醒,推动实现行业主管部门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强监督和强监管同向发力。截至目前,围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监督检查4次,发现并督促整改问题12个。
“建议小箐村充分发挥手工刺绣产业优势,加大宣传,统筹规划,合理开发,依托旅游大力发展‘非遗+旅游’‘非遗+乡村振兴’,切实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此前,在十三届县委第五轮巡察中发现全国民族乡村振兴试点村创建单位小箐村在推动五大振兴方面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和弱项,巡察组提出建议督促限时整改。随着新一轮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创建工作的启动,县委巡察机构及时调整“利剑”方向,将县委统战部、县民宗局等牵头单位纳入十三届县委第八轮巡察重点对象,围绕“四个聚焦”对落实创建工作情况全面开展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联动联合,在民族团结进步中贡献巡察力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就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基础性事业抓紧抓好。下步,我们将持续因地制宜探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监督的有效路径,以强有力的监督保障绘就民族团结壮美彝乡画卷。”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槐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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