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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严把审理“三关” 当好案件“质检员”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3-10-31 16:06:17

编辑:安宁—李盼

“我们针对今年在案件审理中发现的谈话笔录制作不规范、调取书证不规范等问题,选取典型案例和大家一起对案件进行全面‘体检’,帮助大家降低错误发生率。”安宁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在案例复盘辨析会上说道。

近期,安宁市纪委监委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为核心,梳理案件审查、质量评查中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组织办案部门开展案例复盘辨析会,为审查调查人员上了一堂生动的实训课。

今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以推动案件审理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为抓手,从把好“组织协调”关、把牢“审理出口”关、把稳“纪法效果”关上充分发力,当好案件“质检员”,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

为持续做优审理工作,市纪委监委通过“对内协同+对外协调”相结合,把好“组织协调”关,构建案件质量共同体。该市强化内部协作,建立案件审理“3+1”工作模式,在3名审理室人员主导的前提下,抽调1名乡镇纪检监察人员共同开展案件审理工作,解决“乡案县审”后人手紧缺问题,帮助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积累审理经验,提升审理业务能力。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沟通协调,确定专人承担日常沟通联络工作和移送司法案件后期跟踪工作,确保提前介入工作衔接顺畅、权威高效。

做审理工作要下苦工、细工,市纪委监委严格遵循“二十四字”方针,把牢“审理出口”关,将高质量要求贯穿到每一起案件审理始终。该市坚持“一案一清单”边审边改,采取“问诊”模式,从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理、依据是否对应等6个方面对案件材料进行全方位审核,每审理一个案件就开出一份问题清单,督促案件主办人查漏补缺、限时整改。此外,该市梳理《案件办理容易出现的问题点清单》4类15项,以案件承办人员自查、承办部门交叉互评、审理室逐案评查“三评查”模式,集体“找茬”,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

本着出实招、见实效的原则,该市把稳“纪法效果”关,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为确保处分决定执行“不走样”“不打折”,市纪委监委每年对处分决定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对不按规定执行处分决定的,追究有关单位承办人员及主要领导责任。除此之外,在回访教育中有效运用“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着重了解相关人员受处分以来的工作、思想状态,及时向组织部门通报影响期满、表现良好的干部,帮助干部卸包袱、提干劲,鼓励受处分干部“重整行装再出发”。

“我们会进一步加强审理队伍建设,加大审核把关力度,把紧‘入口’,严守‘出口’,不断提升案件审理工作质效。”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钱东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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