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建章立制增添“一岗双责”新“抓手”
来源于:富民县
发布时间:2023-10-30 14:58:32
编辑:富民—王焱
“我们对公务用车、工会经费和‘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方面进行抽查,发现公务用车申请审批不规范、租用车辆使用不规范,行政经费管理使用不严谨……”
近日,富民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以随机抽查和谈话了解的方式对县公安局警保室、森警大队、交警大队等部门的工会财务会计凭证、行政财务会计凭证、公务用车平台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发现问题逐一整理,形成问题清单向驻在部门党委、主要领导和相关分管领导发出工作情况通报。
此通报基于《富民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及分管领导通报工作情况制度》的建立,目的是在落实“监督的再监督”工作中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相关规定,派驻机构应当向驻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该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
为畅通与驻在单位党委信息互通、工作联通、结果共享渠道,形成抓纪律作风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共识,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同向发力、同频共振,发挥“派”的优势和“驻”的权威,在原文学习领会《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的基础上,该派驻纪检监察组经过多方调研,建立了《富民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及分管领导通报工作情况制度》。制度明确了三类通报对象、五项通报内容、三种通报形式,并对通报立行立改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发预警函,计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扣分内容。
“公安机关日常工作任务繁重,工作涉及面广,作为分管领导集中时间和精力分析研判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有限的,现在根据每期的工作情况通报,我在日常工作中抓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有了新抓手,跟踪督办也能有的放矢……”县公安局一名副局长感慨地说。
据悉,截至目前,该纪检监察组已向驻在部门党委和相关分管领导发出了5期书面通报,提出25个立行立改问题、16条整改意见建议,移交驻在部门党委问题1个,诫勉谈话处理1人、提醒谈话1人。
“精准监督,制度先行。接下来我们将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的有效做法覆盖至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围绕监督职责,增强监督实效,以实际行动强化驻在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该县纪委监委相关分管领导表示。(杨翠琼、钱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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