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三举措”促问题线索处置提质增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10-30 11:14:20
编辑:嵩明—王瑞华
“最近转办的几个问题线索进展如何?有没有什么困难亟待解决?”“经过梳理,你们纪工委至今还有一个半年未办结的问题线索,请严格按照规定,于本月内办结。”“现向你室发出督办通知,对此类反映问题具体,违纪行为清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立案、快查快结。”这是嵩明县纪委监委近期进行问题线索提醒督办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问题线索监督管理,以精准分流、分类预警、重点督办为重要抓手,“三举措”推动问题线索处置提质增效,促进问题线索全周期管理闭环更规范、更高效。截至目前,共处置问题线索200件,同比上升52.67%。
集中研判,精准分流。建立问题线索监督管理总台账,强化甄别筛选分类,完善台账内被反映人相关信息资料,按照地区、职级、案件来源、违纪违法分类等对问题线索台账进行详细收录。案件监督管理室通过对案情复杂、违纪违法行为清晰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室务会研究,形成初步研判意见。对经初步研判为重要问题线索的,由协管领导组织并邀请拟分流承办科室主要负责人参与召开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小组会议进行二次研判,提出合理化分办意见,层报审批后进行精准分流。截至目前,共分流问题线索109件。
动态更新,标红预警。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室对问题线索的集中监管职能,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案件监督管理台账,按照“一月一梳理、一月一提醒、一月一督办”要求,动态更新处置情况,探索建立以办结、临期、逾期为基础的“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分门别类进行标记。
及时提醒,限时督办。以“红橙黄”三色预警机制为基础,对分流转办问题线索进行及时提醒,限时办结。即对办结件进行及时销号“清色”;对转办后临近一月尚未提出处置方式的“标黄”,对承办部门进行口头提示;对临期仍未办结件“标橙”,对承办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要求承办部门明确期限、按时办结;对逾期未办结件“标红”,对承办部门下发《督办通知书》,责令承办部门作出书面说明,限期办结。截至目前,共通过口头提醒、电话提醒、发函提醒及限时督办问题线索133件205次。
此外,为进一步提升办案人员的问题线索处置能力,嵩明县纪委监委从问题线索的甄别、筛选、流转和处置等环节着手,定期进行审查调查业务培训,召开问题线索专题研讨会,对典型案件进行分析研讨,紧扣案件办理中的疑点难点,以案促学,以学促干。截至目前,共召开问题线索专题研讨会6次,组织审查调查业务培训3次。
“我们要坚持从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能力出发,进一步提高案件查办的‘起步’能力,补齐短板,确保问题线索处置不‘拖档’,不断提高问题线索处置质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李慧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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