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清单制+派单制”助力乡村振兴领域专项整治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3-10-30 10:53:51
编辑:宜良—刘红艳
“村内道路硬化完成情况如何?”
“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有没有进行‘四议两公开’程序?”
在近期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中,督查组来到宜良县北古城镇龙兴村海发村小组,现场查看项目推进情况,并详细记录。
这是该县纪委监委第三督查组的第一站,是督查组以点及面了解北古城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情况的一个缩影。与此同时,由县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工作模块组成的另外两个监督检查组,也在全县通过下沉监督、重点抽查、现场核查、随机访谈等方式同步开展督查,勇于向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
此次专项整治源于一份任务分解清单和工作指派清单。任务分解清单,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化推进“清廉云南”建设,明确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任务,把握监督重点,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同时结合政治监督“护航行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持久性成效。工作指派清单则是根据清单内容将整治工作进行指令派单,通过重点监督发现一批问题、联动监督深挖一批问题、清仓起底督办一批问题线索,每周开展常态化下沉监督,深入一线听真话、察真情,真研究问题、研究真问题,同时对2021年以来全县乡村振兴领域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和“回头看”,深入剖析制度机制漏洞,推动标本兼治。
如何找准监督重点、精准发现问题,是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取得成效的关键。该县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等,围绕项目审批、项目推进、资金到位及使用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通过形成问题清单、形成问题线索、形成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注重监督检查结果运用,实现监督精准化、具体化,同时,对未按要求完成整改和虚假整改的责任单位、责任人严肃执纪问责,同步督促做好以案促改工作,切实起到警示教育作用。目前,该县纪委监委已督促整改乡村振兴领域相关问题4个,处理责任人员33人,发现问题线索31件。
“‘清单制+派单制’,精准解决了纪委怎么监督、如何监督的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县纪委监委还进一步细化“清单制+派单制”工作法,按照收单、制单、分单、督单、验单、销单六步,实现从监督内容确定到问题整改的全流程闭环管理。(易盛芳 赖丽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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