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奖励实名举报 为激发群众监督添动力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3-10-12 17:03:04
编辑:晋宁—张亚云
“感谢您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支持和信任,这是您的实名举报奖励金,请您签领。”日前,晋宁区纪委监委向实名举报人发放举报奖励金。
此前,举报人向该区纪委监委实名举报,反映晋宁某村委会干部存在违反群众纪律问题。该区纪委监委受理后立即展开核实调查,快速查清相关违纪问题,被检举控告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实名举报是监督党员干部的重要手段,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证据线索的重要渠道。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鼓励客观真实反映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信访举报人的信息保护机制,在保障实名举报人权利的同时,严格执行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对突破重大案件起重要作用,为国家、集体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实行一案一奖,一次性发放奖励金。今年以来,实名检举控告77件,占总数的35.48%,比去年同期增长10%。
为提高实名举报办理速度和质量,该区纪委监委按照“优先受理、优先办理、按期办结、及时回复”的原则,加大实名举报件处理力度,对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第一时间登记、阅批、交办,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实名举报,按规定及时转相应职能部门处理,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回访反馈、当面反馈、电话反馈形式,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结论和处理结果,听取意见和建议,对不合理意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在反馈结束后,及时对账销号,实现信访举报流转可查询、处置可监督、结果可追溯,形成完整的信访举报处置闭环链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在畅通检举控告渠道,充分保障党员、群众充分行使监督权利的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加大诬告陷害行为查处力度,对借信访举报之名行诬告陷害之实,故意捏造、歪曲事实,严重扰乱信访举报秩序的,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抑歪风、树新风,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今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已为受到不实举报的8名干部进行澄清正名。
“扶正必须祛邪,激浊方能扬清,清廉建设离不开群众监督。”该区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将进一步强化实名举报的宣传引导和保护奖励,增加群众参与监督的获得感;同时,坚持用好“一信双查”机制,既要查清反映问题,也要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增强干事创业精气神,推动全区清廉建设取得新成效。(万辉 张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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