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深化村级巡察整改评估 发挥巡察监督治本功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10-12 16:15:19
编辑:嵩明—王瑞华
为全面准确评估巡察整改成效,全力以赴助推巡察成果运用,压紧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做细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嵩明县通过健全完善巡察整改评估机制,全面推动村级巡察整改不留“欠账”。
建好评估“度量衡”,整改内容全盘“对账”
健全评估体系。围绕巡察整改责任落实、任务落实、事项办理、整改成效、整改成效、加分项目等5个大项,将整改要求分解细化为13个子项、44个具体项,共同构成巡察整改评估指标体系。采取自我评估和督查评估相结合的“双评估”模式,在监督评估中围绕反馈意见,以5个“看”和33个“是否”为主要评估参考点,对44项具体内容逐项进行量化打分,实现整改评估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
明确主体责任。将镇(街道)党(工)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村(社区)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直接责任作为评估重要内容。把加强组织领导履行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镇(街道)和村(社区)配合日常监督和督导检查责任落实、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落实整改及监督等纳入评估重要内容,在评估中采取正反双向问卷测评的方式,对相关责任的落实情况进行全方面、多角度、深层次地检视排查。
用足评估“丈量尺”,整改事项全盘“评账”
严实双重评估。巡察集中整改到期后,先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被巡察的村(社区)对移交立行立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移交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办理等情况全面开展自检自查,认真总结分析,形成整改自评报告,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对评估结论负责。在自评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等开展督查评估,严实“三查三访三评”。即查会议记录、查制度建设、查支撑台账,访党员代表、访群众代表、访整改现场,评整改责任、评整改进度、评整改成效。
严格报结把关。县纪委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村(社区)巡察整改评估报告,严把巡察整改报结关。对按期整改、成效好的问题予以销号,对整改不彻底、成效不明显的问题挂账督办;精准评定优、良、中、差,对评为“差”的进行约谈,推动真改、实改、彻底改,实现改一件、成一件,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
激活评估“助推器”,整改成效全盘“扎账”
开展专项治理。在整改评估中,对整改存在困难、整改成效不好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进行分析研判,纳入县级统筹,开展专项治理,使一些原本在被巡察村(社区)甚至镇(街道)层面无法整改的问题,能够在更高层次、更宽范围得以整改。通过整改评估,梳理出本届县委巡察发现村(社区)存在的集体“三资”管理、农村建房审批等5类难以整改的共性问题、难点问题,经县委常委会研究形成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参与的共性问题专项治理实施方案,高位推动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回应群众关切。整改评估尤其注重对边巡边改、立行立改、重点督办问题的跟踪问效,透过整改责任和整改态度去检视、研判背后的干部作风问题和担当作为表现,进而通过整改评估撬动其他监督,促进贯通融合,形成监督合力。整改评估除了看反馈问题是否事事有落实、件件有支撑外,更加注重对涉及征地拆迁、工程发包、土地流转等群众关心关注问题整改效果的查验,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真正通过巡察整改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深化村级巡察整改评估,做实“对账、评账、扎账”各项工作,推动“监督、整改、治理”形成闭环,最大限度发挥巡察治本功效。(戴康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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