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用好巡察建议书 直击病灶促整改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3-10-09 10:08:31
编辑:晋宁—张亚云
日前,农业农村部公布了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公示公告,晋宁区二街镇鲁黑村名列其中,此外,鲁黑村还先后获得云南省旅游名村、云南省美丽乡村、云南省森林乡村、云南省文明村等称号。
这些荣誉称号的获得离不开乡村振兴系列举措。一年前,二届晋宁区委第四轮巡察鲁黑村党总支时,发现鲁黑村乡村振兴项目缺乏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和人才、经济效益不佳等问题,经过分析研判,认为该问题的“病根”“病灶”不仅仅在于鲁黑村党总支,便向二街镇党委、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鲁黑村党总支发出巡察建议书,区委主要领导专门作出批示,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先后为鲁黑村申请市、县补助资金140万余元,指导协助镇党委引进第三方公司入驻鲁黑村,提升专业化运营管理水平,助力鲁黑村乡村振兴项目运营管理逐步走入正轨,鲁黑村2022年集体经济收入同比2021年增加36.6%。
“探索实践巡察建议书,目的是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充分发挥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作用。”区委巡察办负责人介绍,巡察建议书是针对巡察发现涉及全区范围内普遍性、共性问题,行业、领域、系统典型问题,非被巡察单位一家之力可完成整改,需系统施治等问题形成专题报告,报经区委研究审定后,向相关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旨在推动部门行业领域的专项整治、系统治理,有效发挥区委巡察的治本功能作用,进一步放大政治巡察监督效应。
从巡察建议书“为何用”到“如何用”,该区委巡察办边实践、边探索、边总结、边运用,先后修订完善《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实施细则》《关于推进巡察整改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晋宁区巡察建议书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从明确“建立健全巡察工作建议书制度”,到明确“巡察建议书的移交、整改时限”,再到完整解读“巡察建议书是什么,谁来发、怎么移、如何办、谁来督”等实践操作问题,该区已先后对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水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发出巡察建议书41份,督促建立完善制度机制62项,切实推动解决村内民间信仰活动及场所管理不规范、村民饮水管网建设不到位等民生问题10余个。
巡察建议书要“用得好”,须强化跟踪问效,为此,该区委巡察办制定加强巡视巡察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的实施办法,规定巡察建议书实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具体承办职能单位“三方”移交,纳入整改日常监督范围的同时,统一整改标准和尺度,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驻地优势、区级职能部门专业优势、巡察组熟悉情况优势、巡察办统筹协调优势,对整改情况开展“四方联审”,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改到位。在巡察间歇期,组建巡察整改专项督查检查组,对巡察建议书整改的单位开展专项督查评估,持续强化巡察建议书整改的“再监督”。
“制发巡察建议书是晋宁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推动巡察整改落实的一项重要举措,鲁黑之变就是探索巡察建议书的一个见证。”晋宁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表示,将继续用好巡察建议书这一“利器”,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推动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真改、实改、立即改、改到位。(熊艳 张念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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