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澄清正名解心结 激励担当勇作为
来源于:寻甸县
发布时间:2023-10-09 10:07:52
编辑:寻甸—凡玉莹
“感谢党组织为我澄清正名,今后我一定更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做好群众工作,履职尽责,不辜负党组织的信任和关怀。”在澄清正名现场,寻甸县仁德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心中的委屈一扫而空,紧握工作人员双手连声道谢。
此前,有群众反映仁德街道某社区党委书记“吃拿卡要”,为群众办事推诿扯皮等问题。仁德街道纪工委高度重视,迅速反应,对照举报问题,通过调阅资料、走访核实、谈话了解等方式进行核查。经核实,该问题失实,仁德街道纪工委为其开展会议澄清,消除不良影响。
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坚持澄清正名、正向激励,这是寻甸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落实“清廉云南”建设干部担当作为“激励行动”的一个缩影。
诬告陷害行为破坏政治生态,污染社会风气,扰乱举报秩序,浪费监督执纪执法资源,损害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近年来,寻甸县纪委监委坚持实事求是、就事论事,按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适用情形、主要方式和工作要求,明确区分错告、误告和诬告陷害,深化结果运用,严厉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依规依纪依法向诬告陷害“亮剑”。
该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先后出台《关于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关于印发奖励实名检举控告实施办法(试行)》等制度,按照“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既严格监督执纪,又推行澄清正名、容错纠错等机制,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影响的党员、干部澄清问题、维护合法权益,更好激发广大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据悉,2023年以来,寻甸县纪委监委以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共开展澄清正名23件22人、5家单位。
以具体举措,实事求是地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切实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同时,寻甸县纪委监委持续释放坚持真实、客观、公正,抵制歪风邪气的强烈信号。加强日常宣传,引导群众依法有序监督、实事求是反映问题,规范检举控告程序,保障群众监督权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自觉接受、正确对待群众监督,营造党员干部在群众监督之下工作生活的氛围,不断释放群众监督正能量。
监督执纪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寻甸县纪委监委做好澄清正名“后半篇文章”,建立暖心回访机制,通过电话访谈、实地走访等方式,加强对澄清工作的跟踪问效,督促澄清对象所在党组织及时与澄清对象开展谈心谈话,持续巩固澄清工作成果,让干部真正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
“我们坚持把澄清正名纳入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澄清正名工作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寻甸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苏亚琼 赖华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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