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000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 负责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省纪委及市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 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市委工作部门、市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县(市)区党委、纪委等党的组织和市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 负责全市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家监委和省委、省监委及市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 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市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 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 负责综合分析全市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制定或者修改我市关于纪检监察方面的规章制度,参与起草制定我市相关规范性文件。
7. 配合省纪委省监委加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我市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 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全市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县(市)区纪检监察机关、市管企业、市属学校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 完成省纪委省监委和市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一)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凝心铸魂,自觉履行“两个维护”使命任务。牢牢把握纪检监察机关政治属性,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确保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加强思想淬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党中央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重要文件精神,开展集中学习8次、常委会学习13次,研究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出台市纪委市监委《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通知》,制定工作方案,明确17项近期重点任务,通过常委(扩大)会、干部大会、理论中心组、万名党员进党校等方式开展集中学习,依托“一网两微一栏目一抖音一周刊”全媒体矩阵和“清风春城讲师团”“清风春城智库”开展全覆盖、多角度的宣传阐释,引导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三是严明政治纪律。坚持把“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监督执纪执法首先从政治纪律查起,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二)始终保持反腐败斗争高压态势,不断推进“三不腐”协同联动。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准确把握昆明腐败存量、增量、变量的关系,以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理念治理腐败,清淤固本、提神振气,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是保持不敢腐的强大震慑。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一刻不停将反腐败斗争向纵深推进。二是强化不能腐的刚性约束。最大限度挖掘案件“附加值”,针对腐败易发多发的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发出纪检监察建议,推动整改、堵塞漏洞、完善治理。搭建“全市纪检监察建议动态管理系统”,及时纠正建议不精准、不规范、滥发等问题,实时跟踪、反馈,确保整改效果。三是深化不想腐的思想教育。按照“全国一流、全省领先”的标准,建成启用昆明市警示教育基地,截止目前共接待参观481场次,涉及426家单位12407人。成立“清风(春城)工作室”,汇编《忏悔录—昆明市严重违纪违法领导干部的心路历程》,摄制播出《莫让“黄金期”沦为危险期》等警示片,反响强烈。组建“清风春城讲师团”“清风春城智库”,在全市41家单位开展宣讲48场,覆盖党员干部6600余名,激浊扬清、固本培元。四是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制定市纪委市监委《信息技术保障工作管理规定》,依法规范做好信息查询、电子数据恢复提取等技术调查措施审核把关,有效发挥信息技术保障作用,因需定制报告“数说真相”,精准高效助力大要案深查快处。召开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制定《中共昆明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关于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反洗钱协作配合的工作办法》,建立案件审理骨干人才库,开展申诉案件办理、国有企业人员处分执行情况等专题调研,汇编典型问题“错题本”,以系列案件复盘辨析、质量评查为抓手,全力打造铁案工程。制定《昆明市纪检监察机关领导首谈工作实施办法》,探索规范审查调查实务手册,提升改造“走读式”谈话室,建成留置对象专用病房,配备留置专用车辆,组建成立工作点管理中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牢牢守住审查调查安全底线。
(三)提档升级“清廉昆明”建设,走深走实“四项行动”实践路径。坚持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提升,一个领域一个领域清理,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巩固,不断丰富“清廉昆明”建设新形式、新表达、新成效。一是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护航行动”。重点围绕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高效廉洁的政务环境强化权力监督和作风建设,创新开展“履带式”监督检查,开通营商环境问题线索接收处置绿色通道。二是开展治理行业乱象“雷霆行动”,重点聚焦住建系统违纪违法问题频发、国有企业党建缺失、公安系统政治建警治警不力以及卫健系统为民情怀不深等问题,一域一策、集中整肃,综合运用问题线索起底复盘、“蹲点式”监督调研、政治生态“画像”等方式,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担负起行业治理主体责任。三是巩固治理成效。认真抓好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在住建、卫健、公安、教育、国企系统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做实同级同类教育。结合系统施治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项工作报告,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纪检监察建议,压实主体责任,督促完善一批规章制度,形成靠制度管人控权的长效机制,切实发挥查处一案、警醒一批、教育一片、规范一域的综合治理效应。
二、 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此部分为涉密内容,按要求不予公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81人。其中:行政编制45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1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3人,退休106人)。
实有车辆编制29辆,在编实有车辆29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收入合计21406.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406.2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677.34万元,增长27.9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4677.34万元,增长27.96%,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留置场所建设,增加了相应的项目支出;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0万元,增长0%。
二、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支出合计21406.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445.49万元,占总支出的53.47%;项目支出9960.8万元,占总支出的46.5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经营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677.34万元,增长27.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58.22万元,下降1.36%;项目支出增加4835.56万元,增长94.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留置场所建设,增加了相应的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1445.49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027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6.5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960.8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200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大案要案查处支出7248.93万元,用于查办案件工作相关经费支出。2.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95.29万元,主要用于巡察工作、纪检监察工作、党风党纪宣传工作等经费支出。3.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0.3万元,用于完成改革课题研究。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08万元,主要用于扫黑除恶工作经费支出。5.城乡社区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留置场所建设。6.行政运行支出13.20万元。主要用于新增资产配置。
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6.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677.34万元,增长16.00%,主要原因为人员经费增加,增加的经费全部列入市纪委办公室预算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844.4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80%。主要用于纪检监察事务1684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8854.29万元;大案要案查处7248.93万元;派驻派出机构45.59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695.29万元);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万元。
2. 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 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 公共安全(类)支出3.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支出3.08万元。
5. 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 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905.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6%。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763.8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2.0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31万元。
9. 卫生健康(类)支出759.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759.52万元。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 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 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3. 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 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 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 住房保障(类)支出894.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62%。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894.01万元。
20.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 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 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 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7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9.1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8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39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5.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5.5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且当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2.73万元,下降48.3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81万元,增长9.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8万元,下降41.79%。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践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文件精神,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严守接待标准且当年没有产生公务用车购置费。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 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7辆。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 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纪检监察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66.52万元,增加20.08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人员新增,相应增加了机关运行经费。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即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二、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资产总额71899.52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907.24万元,固定资产29844.6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5147.5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万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244.4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8103.33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77.81平方米,账面原值10.63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8万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4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 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室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 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指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如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开展管理活动所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是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的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五)工资福利支出,是指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六)商品和服务支出,是指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但军事方面的耐用消费品和设备的购置费、军事性建设费以及军事建筑物的购置费等在本科目中反映。)
(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是指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八)“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数:指市级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10000122201111
附件2:项目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