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发挥阳光监督员“探照灯”作用 提升外部监督质效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3-09-22 11:16:10
编辑:宜良—刘红艳
“监督的目的不是处理干部,而在于促进工作的推进,希望县纪委监委在开展监督工作的同时,可以提出一些精准意见和建议,便于整改。”近日,在宜良县纪委监委开门纳谏暨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座谈会上,受聘的阳光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
为解决谁来监督纪委的问题,宜良县纪委监委进一步拓宽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渠道,坚持深化运用阳光监督员制度。通过阳光监督员列席县纪委监委重要会议,参与调研座谈、日常监督监察,聚焦履职尽责、纪检监察干部工作作风、“八小时外生活圈”等方面,全方位对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进行监督,帮助纪检监察干部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发挥外部监督和“智囊团”作用,助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据悉,目前宜良县纪委监委辖区内共有云南省纪检监察阳光监督员4名,人员类别为司法机关、新闻媒体、其他党政机关、街道社区。为充分发挥阳光监督员专业特长、行业优势,让阳光监督员能够从多角度发现问题,县纪委监委通过搭建平台、开展培训、强化沟通联络机制,让阳光监督员进一步了解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切实增强“能”监督、“会”监督、“善”监督的本领,力促阳光监督员积极建言献策。截至目前,已收到纪检监察干部存在问题反馈个性问题6条、共性问题7条。
“感谢县纪委监委搭建这个平台,让我作为阳光监督员参与纪委的工作,我将结合自身工作特点,认真履行好监督职责,发挥好‘探照灯’作用,为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建言献策。”一名阳光监督员代表说道。
“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我们开门纳谏就是想听真话、想听实话,相比于过去,现在的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细,我们将进一步完善阳光监督员机制,加大自我净化力度,从严整顿我们的队伍,推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走深走实。”宜良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刘洋 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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