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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外部监督”让“治权之权”更阳光

来源于:石林县

发布时间:2023-09-18 11:43:37

编辑:石林—黄俊

“秋冬来临,进入了操办客事的黄金期,希望纪检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对党员和公职人员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严查快处,督促党员干部带好头、作表率,久久为功倡导红事新办、白事简办、余事不办的文明新风。”近日,在石林县纪委监委召开的阳光监督员座谈会上,云南省纪委监委阳光监督员、石林县公安局三级高级警长王云就近期监督工作重心提出意见建议。

阳光监督员制度是破解“谁来监督纪委”课题的尝试,也是纪检监察系统严防“灯下黑”的具体实践。为让监督的“手电筒”更好照向自己,石林县纪委监委主动搭台,邀请阳光监督员参与调研、日常监督检查、列席重大会议,近距离了解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业务流程、工作内容和体制机制建设等情况,就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及干部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目前,石林县共有来自医疗卫生、新闻媒体、街道社区等领域的7名阳光监督员。受聘一年来,各阳光监督员立足岗位实际,结合自身行业、界别、人脉、专业优势,对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出监督之力、建肺腑之言、献务实之策,认真履行监督员、信息员、宣传员、示范员“四员”之责,为纪检监察干部监管增设一道“安全阀”,进一步筑牢自我监督生态屏障。

“感谢大家的‘找茬’‘挑刺’,对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将虚心采纳,认真整改。”为呵护好干部队伍内部政治生态这个“易碎品”,石林县纪委监委借助阳光监督员制度深化各项监督联合联动,探索建立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内外联动的1+1+N监督工作机制,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从“八小时内”向“八小时外”拓展,从抓事后处置向抓事前预防转变,从就事论事向系统治理迈进,以监督的综合效应,倾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在各项监督的约束下,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不断转化为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今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58件,重复检举控告占检举控告总量比例下降14.97%,处置问题线索201件,增长42.9%,立案79件,增长21.5%,结案73件,增长10.6%,党纪政务处分68人,增长10.6%,启动监察调查18件18人,留置8人,移送检察机关5人。(黄俊 刘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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