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关于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的计划
发布时间:2023-09-14 15:08    发布来源: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为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巡发〔2021〕72号)精神,进一步拓展巡察数据分析的适用性、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委巡察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针对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办“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建设项目开展第三方软件评测工作,现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针对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办“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建设项目进行第三方软件评测。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本项目属于三级目录“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代码为B1001。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40000.00元。

(二)资金来源:从2023年预算的“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巡察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按照国家相关标准《GB/T 25000.51-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51部分:就绪可用软件产品(RUSP)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 25000.10-2016 系统与软件工程 系统与软件质量要求和评价(SQuaRE)》第10部分:系统与软件质量模型以及合同、需求分析说明书、用户手册等进行功能性测试,测试系统是否符合合同、需求分析说明书要求,是否满足实际运用需求。

六、 目标要求

承接主体应当按签订的服务协议要求,认真组织相关工作,确保我单位“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项目软件评测工作按要求实施。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我单位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附件1:关于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及监理服务的函

附件2: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市纪委办公室购买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第三方软件评测服务计划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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