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提升招投标采购监督质量
来源于: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发布时间:2023-09-08 17:40:07
编辑:牛明峰
“请你们务必遵守招投标有关规定,签订廉洁承诺书,把丹霞所的房屋修缮做成廉洁工程安全工程。”近日,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联合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纪委,对承接昆明市丹霞干休所房屋修缮工程招标工作的云南某招标有限公司2名项目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会同驻在部门,采取“纪检组+机关纪委+业务科室”的模式,深入工程项目一线,强化招投标采购事项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督,强化监督单位主体责任,堵塞廉政风险,提升责任领导及责任人廉洁意识,让招投标采购领域廉政风险在“闭环”监督下可控可防。同时指导驻在部门机关纪委跟进监督,带头深入施工现场和项目前线进行调研,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监督工程质量是否过关,廉洁底线是否守牢,督促相关单位建成“廉洁工程”,提升监督质量。
坚持问题导向,以“三个步骤”分析研究,进一步提升监督高度。一是分析整体状况。深入市民政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残联3个监督单位及其20个下属事业单位调研,听取“三重一大”制度执行,重大项目决策、大额资金支出等情况,绘制招投标采购工作画像;二是分析廉政风险点。动态调整梳理招投标工作关键流程及风险点,强化风险防控,截至目前,已协同和督促监督单位动态调整廉政风险点38个,制定防控措施74个;三是分析监督重点。综合分析研判日常监督检查、案件查办、巡察、受理信访及审计报告反映的涉及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精准分析监督单位招投标采购工作方面典型问题,明确监督重点,促进系统治理。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对监督单位采购、骨灰盒采购、食堂大宗物资采购、药品采购、零星工程维修采购等进行规范。
注重多方联动,从“三个层面”预防问题,进一步拓展监督广度。一是驻在部门自查。督促监督单位党组履行好主体责任,对各单位2018年-2022年期间,金额在10万以上的招投标采购项目做到100%自查自纠,向纪检监察组报送台账;二是机关纪委核查。督促监督单位纪检人员对10万以上的招投标项目开展抽查,形成震慑作用,精准发现问题,并立行立改;三是纪检监察组抽查。纪检监察组联合监督单位纪检和财务人员开展交叉检查,重点查招投标采购事项决策、审批、公示、合同签订、工程项目实施、资金划拨等,及时查漏补缺,织紧织密监督网,保障专项监督不留死角。目前已对监督单位及其下属单位74个招投标采购项目进行备案,已抽查项目57个,发现共性和个性问题16个,并向监督单位及时反馈。同时,用好纪检监察组与监督单位会商机制,与监督单位对重大问题开展集中研讨,确保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强化措施保障,从“三个环节”建章立制,进一步落实监督深度。一是事前决策监督。通过对“三重一大”上会前审核和参加“三重一大”事项研究,对招投标采购事项的决策程序进行监督和台账登记,针对重大招投标采购事项,督促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对相关人员进行事前廉政谈话,今年以来,已督促监督单位分管领导对4个重大项目所涉及的8名人员开展廉政谈话;二是事中嵌入监督。督促各单位党组织对招投标采购事项进行“嵌入”式监督,视情况对20万元以上招投标采购事项进行现场监督,针对监督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请驻在部门党组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三是事后督查提醒。督促监督单位每季度对20万元以上招投标采购事项报纪检监察组备案,纪检监察组会同监督单位分析备案事项,视情况对一定比例项目开展抽查,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或《纪检监察建议书》。(驻市民政局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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