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龙:澄清正名添干劲 守护公正强担当
来源于:盘龙区
发布时间:2023-08-18 17:04:50
编辑:盘龙—王国敬
“经核查,反映时任盘龙法院法官陈某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在民事案件中谋利的问题线索失实,现予以澄清。”近日,盘龙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为时任盘龙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某某进行澄清正名。
此前,盘龙区纪委监委受理了一起群众举报,反映称时任盘龙区人民法院法官陈某某存在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为他人在案件中谋利的问题。经认真调查核实该案办理过程、承办人日常工作表现等方面,未发现承办法官在该案办理中存在举报人所反映的违纪违法行为。
为及时给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给干事者鼓劲,为担当者担当,盘龙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澄清正名作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重要指示的政治任务,更将其纳为对干部严管与厚爱相结合的应有之义,作为保护干部干事创业激情的重要抓手,按照“清廉云南”建设等相关工作要求,高度重视、常态化开展澄清正名工作,释放和树立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创业者撑腰鼓劲的强烈信号和鲜明导向,防止实干者“流汗又流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该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采取制作澄清函并在相关会议上宣读的方式,就该事件进行澄清正名,消除不实举报所带来的负面影响。
“感谢组织当众为我澄清正名,消除群众误会,让我放下了思想包袱,消除了顾虑。我将继续在自己的工作领域维护公平正义,不辜负组织的关心与信任。”当陈某某得知消息后如释重负地说道。
与会的法官干警纷纷表示,为受不实举报的法官澄清正名,有力保护了干事创业积极性,鼓励大家切实把组织的关心、厚爱和帮助转化为推动盘龙法院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动力和热情。同时,更警醒、激励大家在执法办案过程中应以更严明的纪律、更规范的行为和更优良的作风,不断提升司法服务能力和水平。
“查处诬告陷害和为受到不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并不影响群众正常检举举报,对于确实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党组织、党员、公职人员,鼓励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有序举报。”区纪委监委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区法院党组成员范磊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盘龙区纪委监委驻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将继续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开展澄清正名工作,有问题的一查到底,没有问题的及时精准高效开展澄清正名,通过适时通报及时消除疑虑,激励全院法官干警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奋勇争先,不断提高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范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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