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做细实名举报反馈“后半篇文章”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3-08-18 16:53:09

编辑:呈贡—李中军

“听了你们的反馈,我对物业服务管理方面的政策和法律规定有了进一步了解,也明白了小区的规范管理需要多个部门一起往前推,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够做好的。感谢你们的工作。”收到答复反馈后,举报人对信访件办理及答复情况表示理解和满意。

这是呈贡区纪委监委干部向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信访件反馈的一幕。

近年来,呈贡区纪委监委始终把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实名检举控告办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把受理反馈、承办反馈、结果反馈贯穿信访工作全过程,扎实开展实名举报反馈工作,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群众信任度和满意度明显提升。

 “举报人因对相关政策理解不深不透而提出意见的,我们会进行详细的政策法规解释,并对举报人进行耐心疏导,通过面对面反馈或者电话反馈的方式回应群众,消除群众疑虑和积怨。”呈贡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

收到有具体联系方式的举报件,呈贡区纪委监委信访部门第一时间对举报件进行分类梳理,在2个工作日内核实是否为实名检举控告,建立实名举报台账,对收件、核实和转办情况逐一登记,做到全程留痕,同时在信访举报拟办单上标注为实名检举控告件,优先处置、优先办理、优先反馈。

由信访部门及时进行第一次反馈。对受理的实名举报件,呈贡区纪委监委信访部门通过电话对实名检举控告人进行第一次反馈,明确告知信访人信访举报的办理流程、举报人的权利和义务、受理情况等等,避免举报人因在等待过程中以为反映的问题石沉大海,而重复上访、多头上访。

由承办部门做稳第二次反馈。为保障实名举报人的知情权,问题线索受理后,承办部门进行第二次反馈,听取检举控告人意见,了解检举控告人诉求和证据情况,告知联系方式,方便检举控告人提供新证据和咨询办理进展情况,为举报人打下一剂“稳定剂”,也为精准处置问题线索奠定坚实基础。

由承办部门做实收尾工作,进行第三次反馈。调查核实结束后,按照“谁办理谁反馈”的原则,承办部门在办结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就调查处理结果向检举控告人进行第三次反馈,告知办理结果,让实名检举控告人了解受理情况、知晓办理情况、看到办理结果,在精准服务群众的同时,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温度。

“做好实名举报反馈是畅通信访渠道的重要手段,也是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呈贡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切实提高检举控告工作质效,积极回应群众关切,让群众切实感受到纪检监察工作就在眼前,全面从严治党就在身边。(陈丽萍  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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