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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宁:建立“补课”工作机制 发挥警示教育“大作用”

来源于:晋宁区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1:44

编辑:晋宁—张亚云

      “实践证明,目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犯罪仅靠打击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宣传教育警示力度,在治本上下工夫。”日前,晋宁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后,一名民警感慨道。

      自2023年7月以来,该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建立警示教育“补课”工作机制,实现警示教育100%全覆盖,不留盲区、不少一人。

      “公安工作具有特殊性,执勤值班等客观因素导致在同一时间开展警示教育,不能做到全体民辅警人人按时参与,为此我们在开展警示教育既注重针对性、实效性,也注重灵活性。”该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负责人介绍,为让警示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全覆盖,针对因公外出、培训、请休假等原因未参加全员警示教育的民辅警,视情况分别开展集中、上门、重点、书面补课。

      针对局机关缺课人员,选取合理的补课时间,由纪检监察组组长领学,对警示教育内容进行全面集中补学。针对派出所民辅警,采取上门送课方式进行“补课”,在完成必学内容的基础上,结合派出所工作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对症下药”重点补课。针对因病因事等再次缺席的人员,纪检监察组将通报案例等学习资料转发个人,由缺席人员在规定时限内自行完成学习,并撰写学习心得,督促全体民辅警进一步知责、明责、讲责、履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此外,该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还结合公安系统的特点,深入挖掘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深刻剖析根源问题,从强化日常警示教育、对照典型案例入手,将警示教育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坚持以案说纪、以案明纪、以案肃纪,分层级、分类别推行“个性套餐”,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不断提高警示教育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推动警示教育实现从“入耳”到“入心”的质变。

      据悉,该区纪委监委驻昆明市公安局晋宁分局纪检监察组坚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警示教育大会,2022年以来,组织分局各部门开展警示教育24次,进一步发挥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童娜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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