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黑脸”点评 提升办案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08-15 15:40:49

编辑:嵩明—王瑞华

“刘某某案未收集其晋升高级工材料,征求意见材料、处分决定未入卷,该问题已反复出现反复纠正,办案人员工作不实不细,下一步要加强规范意识,严格按要求调取证据,归入卷宗。”

这是县纪委县监委组织开展的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会的一幕。

近日,为提升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质效,提高审查调查人员的业务能力,县纪委县监委举办审查调查业务培训会。会议由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章红同志主持。

会上,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章红通报了第二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整体情况,指出了在程序手续、事实证据、文书管理三方面的共性问题,并要求各承办部门要抓好问题整改,以求以评促改、以评促学落到实处。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汪金虎对评查的18件立案件“黑脸”逐案点评存在问题,“揭短”同时也督促其他“吃瓜”部门对照检视自身存在问题,并要求各部门就问题整改立下“军令状”,杜绝同类问题的再犯。同时,还对《昆明市纪委监委关于行贿人责任追究的工作指引》《昆明市纪委监委违纪违法案件移送审理工作指引》重点内容进行传达,并指出两个工作指引对提升办案质效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各业务部门要不讲条件、不打折扣地落实。

“这次培训收获很大,一方面了解了审查调查各个环节的规范化流程,另一方面牢固树立了法治意识、证据意识、安全意识等,确保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县纪委县监委驻县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干部小林如是说。

“这次培训很及时,工作指引解答了近期我们工作中遇到的一个新问题,进一步增强我们的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专业化水平。”第二纪检监察室干部小刘说出自己的心声。

“审查调查工作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经得起历史和实践的检验。纪检监察干部要做工作领域的“专才”,建设本领高强的专业化队伍,在新形势下不断提升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效率和质量。”县纪委县监委有关领导说道。(牟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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