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良方” 着力提升监督质效
来源于:安宁市
发布时间:2023-08-09 11:50:34
编辑:安宁—李盼
“请你校深入剖析问题根源,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落实措施,建立健全学校内部管理制度机制,健全完善学校采购、工程承包等事项审批、执行等程序,严格制度执行,加强内部监管……”安宁市纪委监委在办理某学校相关人员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该校存在私设“小金库”、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公务接待、工会经费管理使用不规范、采购程序不完备等问题,及时向该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
近年来,安宁市纪委监委聚焦群众关注的民生领域突出问题,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维护民生民利“春雨行动”,通过自查自纠、专项督查、严肃查处、建章立制、警示教育等措施,有效清理和整治了一批长期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学校校服采购程序不规范、违规收费等共性问题,市纪委监委先后向市教育主管部门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2份,要求其对存在问题强化监管和指导;针对查处的案件,深入剖析问题根源,找准症结所在,向学校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要求学校举一反三、强化整改。
纪检监察建议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力武器。要真正发挥纪检监察建议精准监督、靶向纠治、堵塞漏洞、完善制度的效用,必须在做好纪检监察建议“通篇文章”上下功夫。为此,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纪检监察建议规范运用管理办法(试行)》,对适用情形及主要内容、签批、制发、送达和执行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进行细化,使得纪检监察建议的提出、审批、执行、整改全过程于规有依、于法有据、实事求是、规范有序。
“以往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只需要承办部门起草文书后走发文程序就可以发。”该市纪委监委驻市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组长接着说,《办法》出台以后,制发纪检监察建议必须经过前置审查,由制发部门审慎研究,提出建议初稿,报至党风、案审、案管以及对口联系的纪检监察室进行严格的前置审查,审查通过后才能走发文签批手续制发,纪检监察建议的精准性、时效性、规范性得到了很大的提升。
此外,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该市纪委监委注重整改落实结果,制发部门明确专人通过电话提醒、监督检查、抽查核实、现场检查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督办、压实整改责任,并不定期对纪检监察建议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后续成效进行长期跟踪检查,切实维护纪检监察建议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避免单位和个人不认真对待问题整改,或整改走过场、打折扣的情况,确保纪检监察建议落地有声,行之有效。
安宁市纪委监委将持续用好纪检监察建议“良方”,着力提升监督质效,切实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谢玉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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