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微故事】十八辆电动车
来源于:五华区
发布时间:2023-08-09 11:34:48
编辑:五华—陈艳坤
“这个地方你们不能停车。”保安说道。
“咦?空闲的地方不能停电单车吗?”巡察组组员问道。
保安答:“这是执法大队专门停执法电动车的地方,你们要是停这里我们的执法车就停不下了。”
巡察组干部心里犯嘀咕:“现在都快到上班时间了,还有空闲的地方怎么就不让停了?执法车每天那么早就出去了?”
十二届五华区委第七轮巡察第五巡察组进驻五华区文化和旅游局期间,经过几天的观察和了解,得知五华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在地下停车场里有一处专门停放执法电动车的地方。但是巡察组的工作人员发现,有的电动车已堆积了很多的灰尘,变得破旧;有的电动车“躺在”地上也无人问津,每天早上和下午上下班时间,停放执法车的地方都有空位,但是在10点左右,此地又停满了执法电动车辆,带着疑问巡察组展开了深入的了解。
通过了解,五华文旅局执法大队于2013年、2014年、2016年分三次共采购了18辆执法电动车,用于平时开展工作使用。18辆执法电动车均已录入固定资产系统,车辆购买回来后就由执法科室使用。
但巡察组在了解中还发现,虽然五华文旅局2014年制定了《五华区文化体育旅游局电动车管理制度》,但制度执行不规范,对电动车日常维护管理部门、定点维修、使用登记等未明确规定;电动车由使用人自行管理,单位没有进行监管;一部分电动车甚至常年“休眠”;一部分电动车变成了上下班的“自用车”。
“这种长期把公车当私车用的情况也暴露出了内部管理的混乱、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不严格,必须立行立改!”巡察组组长组织巡察组组员立即对问题进行了分析,并严格按照立行立改的程序经审批后及时反馈给五华文旅局党组。
之后,文旅局高度重视,立即按照立行立改的相关要求,对18辆电动车进行一一排查,对照相关资料,全面了解每一辆电动车的情况。同时,完善电动车管理和使用的制度。
整改完成之后,18辆电动车被擦洗干净,就像换了一件“外套”,整整齐齐地停放在固定停放点。
做好固定资产管理工作,对于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整体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单位履职和事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加强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管理,体现着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水平和规范程度。公物再小也姓“公”,公物私用要不得,虽然是小小的一辆电动车,但看似小事,实则关系到纪律准则,关系到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
巡察的意义便在于,通过巡察,发现并解决和处理好存在的问题,促进被巡察单位的管理和运行更为规范,为各项业务工作的有力推进创造良好的环境。(五华区纪委监委 罗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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