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研室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4 22:58:03
编辑:赵艳芳
按照市委统一部署,8月3日,市委第一巡察组巡察市委政研室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一巡察组组长董国新与市委副秘书长、市委政研室主任、市委改革办常务副主任张云进行了见面沟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安排。会上,董国新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唐娅提相关工作要求,张云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一巡察组有关同志,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市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委政研室、市改革发展研究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董国新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发挥政治巡视利剑作用,加强巡视整改和成果运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进一步强调,要“把巡视利剑磨得更光更亮,勇于亮剑,始终做到利剑高悬、震慑常在”。这次市委在党的机关部门开展巡察监督,旨在加强机关政治建设,督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董国新指出,本轮巡察重点检查以下5个方面的情况:一是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二是检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三是检查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四是检查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五是检查“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增强自我革命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工作,确保巡察顺利开展。
唐娅指出:一要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要求。通过强有力的监督,让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全面支持配合巡察工作。接受巡察监督是各级党组织的政治责任,被巡察党组织要以自我革命的精神接受监督,在巩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高质量发展上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三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一方面,巡察组要检查被巡察党组织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上一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另一方面,对本轮巡察发现的问题,被巡察党组织要强化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把巡察、整改、处置有机结合起来。
张云表示,市委把市委政研室纳入第六轮巡察对象,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委政研室的亲切关怀和高度重视。我们将主动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把接受巡察作为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的难得机会,坚决服从巡察工作安排,严守纪律规矩,主动接受巡察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班子成员要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当好反映情况、自查自纠、改进提高的表率,自觉服从巡察工作统一安排,带头接受巡察监督。全体干部职工要本着对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实事求是汇报工作、反映情况,不夸大成绩,不隐瞒问题,不回避差距。我们将拿出过硬举措,以高度的政治性、自觉性、严肃性抓好问题整改,真正把巡察的成效体现在做好各项工作上,切实当好市委的“决策参谋”和“改革中枢”,努力为当好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排头兵作出应有贡献。
市委第一巡察组将在市委政研室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619693412,巡察组受理来信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540号邮政信箱;巡察组受理信访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7日。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一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委政研室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期间,还开设了“昆明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欢迎广大党员群众扫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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