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来源于: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3-08-04 22:44:04

编辑:赵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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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委统一部署,8月3日,市委第四巡察组巡察市民族宗教委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市委第四巡察组组长郭增敏与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民族宗教委党组书记、主任毕春华进行了见面沟通,通报了本轮巡察任务安排。会上,郭增敏作动员讲话,市委巡察办副主任段群友提工作要求,毕春华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第四巡察组有关同志,市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市纪委市监委第三监督检查室、派驻市政协机关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市民族宗教委全体干部职工列席会议。

郭增敏强调,巡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的政治监督,是推进党的自我革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把云南建设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是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云南时着眼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大局作出的重要部署,也是对云南的殷殷嘱托。通过对市民族宗教委开展巡察,实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推进昆明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郭增敏指出,本次巡察重点检查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委工作要求情况,突出对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情况的监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的监督;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突出对领导班子和干部人才队伍建设、选人用人和党建工作的监督;落实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突出对履行整改责任的监督和“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5个方面。市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和全体干部职工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查找问题,积极支持配合好巡察组工作。

段群友指出:一要深刻理解把握政治巡察要求,切实增强接受巡察的政治思想行动自觉。要通过本次巡察更加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二要全面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做到同题共答、同向发力、同频共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身作则、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带头主动查找、认领、整改问题;全体党员干部要实事求是向巡察组报告工作、反映问题、说明情况。三要准确把握巡察整改要求,提高干部群众的满意度。本轮巡察一方面要检查市民族宗教委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推动上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一方面要针对本轮巡察发现问题强化边巡边改、立行立改,把巡察、整改、处置有机结合起来。

毕春华表示,全体干部职工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这次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市委对巡察工作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自觉性和责任感,确保巡察工作达到预期目的。要从加强协调配合、坚决服从安排、严守纪律规矩三个方面着力,为巡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确保巡察工作顺利进行。要坚持边巡边改,对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深刻剖析原因,认真研究整改措施,以“钉钉子”精神抓好整改落实,推动巡察成果转化落地。要以巡察为契机,扎实抓好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启动昆明市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新一轮创建工作、推进磨憨现代化边境幸福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的推进落实,助力“六个春城”建设。

市委第四巡察组将在市民族宗教委工作40天左右。巡察期间设专门值班电话:13619697584,巡察组受理来电来访时间为:8﹕30—18﹕00;专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543号邮政信箱。根据巡视工作条例规定,市委第四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市民族宗教委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受理信访时间截止到2023年9月7日。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有关部门处理。

本次巡察期间,还开设了“昆明巡察反映问题直通车”,欢迎广大党员群众扫码反映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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