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向不规范“亮剑” 以监督推动财务管理规范

来源于:禄劝县

发布时间:2023-07-26 15:19:37

编辑:禄劝—奚颢洋

“近年来,我县在差旅费报销和会议费开支标准方面的制度规定未及时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行修订完善,现行‘两个办法’已不适用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需要。经县纪委县监委研究,决定对你单位提出如下纪律检查建议……”日前,禄劝县纪委监委结合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县财政局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

针对县委巡察、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单位存在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公务接待报销及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禄劝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整治,督促从县级层面建立完善制度机制,进一步规范全县财务管理。

禄劝县纪委监委始终坚守监督第一职责,把督促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执行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放在重要位置,督促全县各单位严格执行津贴补贴发放、会议费、培训费、接待费、差旅费、出国(境)费管理制度和公务用车改革制度等各项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各项制度的具体内容和标准,提升可操作性,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各单位财务管理工作,近年来,禄劝县纪委监委通过“室组地”联动等方式,凝聚监督合力,实行“监督—指导—整改—再监督”工作模式,对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开展个性化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同时,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敷衍塞责、整改不彻底、流于形式以及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

在监督的推动下, 禄劝县先后修订完善《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会议费管理办法》《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的通知》等制度,在健全和完善制度的基础上,定期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分管财务领导和财务人员开展廉政警示教育、业务知识培训,及时查纠财务管理不规范等行为。

“财务管理是行政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形势需要、有效防范廉政风险的重要举措。”禄劝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县纪委县监委将持续做好全县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督促各单位强化制度执行,不断推进全县财务管理公开化、制度化、规范化。(尚外双 吕文康)


中共昆明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昆明市监察委员会

Copyright © 昆明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号:滇ICP备07000700号-1 网站声明

来信请寄:中共昆明市纪委、监察委信访室 地址昆明市呈贡新区锦绣大街1号市级行政中心7号楼 邮编:650500

举报电话:0871-12388 举报网址:https://yunnan.12388.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