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贡:及时澄清正名 为“打铁人”撑腰鼓劲
来源于:呈贡区
发布时间:2023-07-19 09:50:01
编辑:呈贡—李中军
“感谢组织为我澄清正名,还我一个清白,我心里的石头终于落地了,今后我一定更加努力工作,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绝不辜负组织的关怀和信任。”在收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函后,呈贡区纪委监委两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激动地说道。
不久前,呈贡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收到反映呈贡区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谈话工作过程中,辱骂、殴打、威胁谈话对象,制作假笔录等问题的线索。呈贡区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及时按程序对线索进行处置,通过采取调阅资料、谈话了解等方式,核实举报内容失实。
“肆意捏造的不实举报不但会挫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还会让党员干部寒了心。我们在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的同时,还将加大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力度,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呈贡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在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干部澄清正名时说道。
近年来,呈贡区纪委监委严格按照《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办法(试行)》要求,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推进澄清正名工作,强化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责任落实,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据悉,为了让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卸下思想包袱,解开心结,轻装上阵再出发,呈贡区纪委监委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领导干部消除恶劣影响,激发他们的干事创业热情。
为干事者撑腰鼓劲的同时,呈贡区纪委监委还持续畅通信、访、网、电、微、举报箱等线索举报渠道,制作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指南,下沉一线主动接访,宣传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的受理范围、举报渠道、检举控告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等纪法知识,引导干部群众从“要举报”转变为“会举报”。同时,建立问题线索联查联处机制,严肃查处和纠治诬告陷害行为,从源头上预防诬告或错告行为的发生。
“还清白者清白,为担当者担当,及时开展澄清正名的主要目的就是为担当者‘撑腰壮胆’,让干事创业者吃下‘定心丸’。”呈贡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进一步推动干部澄清反馈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激发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奋勇争先的工作热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陈丽萍 李文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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