嵩明:强责任落实 以改促治提升整改质效

来源于:嵩明县

发布时间:2023-07-19 09:47:38

编辑:嵩明—王瑞华

2022年11月3日至12月8日,十三届嵩明县委第六轮巡察安排4个巡察组,对嵩阳街道倚伴社区等12个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巡察;2023年12月29日和12月30日,县委书记专题会和县委常委会分别听取了巡察综合情况汇报;2023年1月11日至16日,县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被巡察党组织集中进行了整改。近期,县委巡察办牵头对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及成效进行了综合评估。

高位统筹,推动巡察成果充分运用。县委主要领导在县委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会议上点人点事点问题,对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提出了具体意见。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履行组织实施责任,加强巡察整改统筹,强化成果运用,压实有关职能部门的整改监督责任,高位推动集成整改,形成监督合力。县委根据巡察村(社区)发现问题,印发《关于对十三届县委巡察村(社区)发现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对全县所有村(社区)基层党建、党风廉政、“三资”管理、工程项目、农村建房五个方面开展专项治理,全面起底排查,深挖病灶、精准施治、建章立制、规范运行,巡察震慑作用标本兼治作用更加突出

主动作为,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被巡察党组织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召开班子会,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制定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时限、工作措施。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对账整改、挂账督办、核账销号。被巡察单位坚持人民立场、贯彻群众路线,把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放在重要位置,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思想,积极想方设法壮大集体经济,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县委第六轮巡察共反馈问题430个,截至2023年5月19日,完成整改386个,基本完成整改25,未完成整改19个,整改完成率为95.58%,推动新建和修订制度48项,清退各类违规资金26.2948万元,追讨多年未缴纳土地租金40余万元,追回各类损失130万元。

担当履职,确保日常监督指导到位。镇(街道)纪(工)委立足监督职能定位,常态化开展监督工作,抓实党(工)委会议明确整改事项的办理,推动形成齐抓共管、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整改合力,织密巡察整改“监督网”。集中整改期内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督促村(社区)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做实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后半篇文章”,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促进基层干部转作风、强担当、谋发展,不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稳步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集中整改期内重视不够的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开展提醒谈话5人,批评教育1人。(陈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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