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做好“以案促改”工作
来源于:西山区
发布时间:2023-07-10 16:03:05
编辑:西山—李雅静
开展“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一项基础性工作,是防止小错误酿成大错误的一次预防,也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一环。
基础在“案”,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案促改”要抓牢“案”这一基础。腐败是社会毒瘤,无论是“高处打虎”还是“低处拍蝇”,无数的反面案例已经让我们感受到腐败付出的代价是巨大的,自由乃至性命,后果是极其严重的。新征程,广大党员干部要看到我们党对腐败分子“零容忍”的态度,并且反腐力度还会不断加大,趁早切断腐败的念想。
关键在“改”,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案促改”要扭住“改”这一关键。从“亡羊补牢”到“未雨绸缪”,从“悔恨当初”到“浪子回头”,从“追悔莫及”到“悬崖勒马”,实质上都是一种质的飞跃。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谨记“法无授权不可为”的铁律,工作生活中公私分明,拒绝一切可能出现的“权钱”“权色”交易,坚决筑牢不能腐的坚固防线,严格做到行有所止,保持正派作风。
成效在“治”,增强“不想腐”的自觉。“以案促改”要把握“治”这一根本。心存敬畏自然不敢“越雷池半步”、警钟长鸣自然远离“带电高压线”,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党始终保持从严“高压态势”,以巨大勇气和魄力“打虎”“拍蝇”“猎狐”,为营造清风徐徐的政治生态作出了巨大努力。广大党员干部当始终擦亮遵规守纪之心,真正从非凡斗争历程中感受“严”的纪律性,在警示教育、反面案例中思考“贪欲之害”、匡正“律己之心”。
“以案促改”重在“结好尾”“收好口”,不能“雨过地皮湿”“风过了无痕”,要常杀“回马枪”,视情况“回头看”,确保问题不反弹,让“一阵风”“侥幸过关”无处藏身。(西山区民政局 张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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