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巡纪”联动 释放“双剑合璧”倍增效应
来源于:官渡区
发布时间:2023-07-10 16:02:09
编辑:官渡—李代瑜
“要进一步压紧压实整改责任,深入剖析出现问题的根本原因,举一反三,强化措施,抓好后续整改落实。”日前,官渡区纪委监委在对某单位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时,发现存在整改不到位的问题,随即对其提出督办意见。
近年来,官渡区积极探索巡察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和派驻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围绕巡前、巡中、巡后重点环节,持续推进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全过程联动协作。通过制定《进一步强化督促巡视巡察、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建立“三个会商”“四个监督”“三督一评”等有效机制,采取联合工作、协同处置、共同监督等方式,进一步深化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在信息共享、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的协作配合,形成“探头”与“利剑”优势互补,变“单线作战”为“协同作战”,有力释放监督效能的“乘数效应”。
巡前“把脉问诊”,确保信息共享、精准出击
“该单位建设项目多、资金量大,群众反映问题持续不断,建议开展巡察时重点关注……”在巡前分析会上,区纪委监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都要与巡察组就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进行分析讨论、信息共享。
每轮巡察组进驻前,区纪委监委有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按照“剑指问题、突出重点、简明扼要”的要求,“点人点事点责任”,从不同角度对被巡察单位进行“精准画像”,形成被巡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深入研判被巡察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剖析存在问题,列出个性化监督清单,助力巡察组有备而行、直击目标。
巡中“双剑合壁”,确保高效联动、形成震慑
“街道在委托第三方代理公司购买劳务派遣各类保险时,存在多付钱款的问题,相关的支撑材料还需补充,请巡察组进一步完善……”在巡察问题线索研判会上,区纪委监委案管室负责人对巡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提出优化完善的具体要求。
发现问题是基础。针对巡察中发现问题深度不够、移交线索审查调查周期长等问题,区委巡察机构与区纪委监委信访室、案管室、案审室等部门探索建立“三个会商”机制,对问题定性是否准确、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开展会商研判,逐个审定,全面提高问题线索质量;同时,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严格分类处置,通过快查快结、严肃处理,提升问题线索办理质量。
查办问题是关键。对于巡察中发现的重大问题线索,区纪委监委成立专案组时优先抽调参与巡察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巡察期间熟悉案件背景和审查调查的专业优势,确保重大问题线索得到及时有效处理;另一方面,通过建立“边巡边移”工作机制,经研判定性的问题线索直接移交相关部门,对不能作为问题线索的,由巡察组补充完善有关佐证材料后移交区纪委监委相关部门跟进处理,着力解决巡察机构单打独斗、部门各自为战,重复监督、多头监督、监督质效不高等问题。
自十二届区委启动巡察工作以来,共移交问题线索128件169人,立案29人,办结58件8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5人。
巡后“同题共答”,确保齐抓共管、真改实改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既研究‘当下改’的措施办法,又形成‘长久立’的体制机制。”每轮巡察结束后,各巡察组先后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围绕巡察反馈问题,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牵头,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具体负责,紧盯问题分解、任务分工、责任落实等关键环节,对被巡察单位落实整改情况开展监督,形成全面覆盖、重点突出,上下联动、一体推进的巡察整改立体监督模式;整改完成后,派驻纪检监察组还要负责对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主要负责人组织落实情况报告以及后续整改情况报告开展审核,并提出具体审核意见,督促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扎实开展整改,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巡察与纪检监察工作有机融合,有利于推动政治巡察和纪律监督双轨运行,实现监督无缝衔接、整改落实到位。下一步,我们将持续优化‘巡纪联动’机制,扎实推进‘四项监督’贯通融合,推动新时代巡察和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表示。(魏娜 王亭懿 朱治霖 魏国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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