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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把“业务培训课堂”搬到庭审现场

来源于:宜良县

发布时间:2023-06-12 19:37:28

编辑:宜良—刘红艳

“我自愿认罪认罚,希望法庭给我从轻从宽处理。”在法庭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声泪俱下,当庭认罪悔罪。

近日,宜良县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该县某乡干部祁某某贪污公款一案。旁听席上,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全程仔细聆听,这不仅是一次职务犯罪案件庭审旁听活动,更是一堂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业务能力的“业务培训”课。

庭审现场既有直接参与审查调查该案的纪检监察室干部,也有案件审理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还有从事综合业务工作的同志及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大家认真观摩了公诉人宣读起诉书,当庭举证质证、控辩双方围绕焦点问题进行法庭辩论以及被告人最后陈述等全过程。

“这种‘零距离’的现场教学,让我们切身体会到审查调查中要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严格证据审查标准,既重视审核职务违法犯罪的证据,也要重视审核量刑情节方面的证据。”县纪委县监委第六纪检监察室主任说道。

从“幕后”审查调查到“台前”庭审观摩,旁听的纪检监察干部“零距离”了解案件证据收集、审查的要点和法律依据,全面了解法庭审理程序,直观地提高事实甄别、证据运用、法条把握能力,进一步推动纪法全面贯通、法法衔接。

“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是顺利结案的关键。通过观摩,能够使审查调查一线干部直观了解职务犯罪案件在初核、立案审查、立案调查各环节证据收集的特点和庭审中控辩审三方的证据标准。”一名监督执纪一线办案人员说。

“如果你们是公诉人,面对这样的状况,你们提供的证据能不能支撑案件的定性?”庭审结束后,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严永谊在同大家交流时,提出了这个问题。

旁听庭审后,该县纪委监委要求监督执纪一线纪检监察干部围绕案件查处中存在的问题、不足等开展座谈讨论,并撰写心得体会,参与审查调查人员和案件审理人员认真开展“回头看”,回顾自己的办案思路,从中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疏漏与薄弱环节,做到“即知即改”,为下一次查办案件积累经验。

“把庭审现场变为‘实战课堂’,‘零距离’开展现场教学,有利于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内功’,达到了以案释法、以听促学的良好效果。”宜良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刘红艳  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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