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巡视巡察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巡发〔2021〕72号)精神,进一步拓展巡察数据分析的适用性、安全性和规范化水平,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昆明市委巡察办拟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系统建设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巡视巡察数据分析系统”(二期)。
二、 购买主体
中共昆明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主要内容
(一)针对巡视巡察的不同业务需求,设计覆盖巡前数据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巡前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巡察组使用;巡中巡察组通过使用分析系统内嵌小工具提升巡察效率;巡后巡察办对各巡察组完善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对行业性、领域性、年度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形成某一单位政治生态情况分析或某一领域共性和突出问题情况分析。
(二)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数据穿透技术等手段,加强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加强监督成果共享与应用,不断提升巡察工作质效,努力打造为全省市县巡察重点示范点,同时为领导现场调研指导、巡察工作指挥调度提供重要场所和平台。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金额
预计经费137.5万元。根据昆明市财政局印发的《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昆财综〔2022〕46号),本项目属于三级目录“机关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代码为B1001。
(二)资金来源
项目资金从市纪委办公室部门年度预算“巡察工作经费”中列支。
五、 承接标准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本项目系统采用单机环境部署应用方式,融合数据抽取-清洗转换-数据加载技术、采用数据仓库技术、自然语言处理技术、国密算法数据加密技术、大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展现技术。主要包括基础设置、巡察数据分析、“五码巡察”、巡察质效评估、线索台账、整改进展情况分析、共性问题分析、数据报送、可视化分析中心等。
3 .本项目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50日内交付系统。
4. 提供自项目验收后壹年运行维护,包括昆明市级巡察办(组)系统安装调试、系统培训、系统技术支持及日常系统维护服务工作。
六、 目标要求
系统集“五码巡察”、数据分析、质效评价、问题线索管理、文稿校核排版、可视化指挥等功能为一体,在单机环境下运行,覆盖巡前数据汇总、整理、分析,形成《巡前数据分析报告》提供巡察组使用;巡中巡察组通过使用分析系统内嵌小工具提升巡察效率;巡后巡察办对各巡察组完善的数据进行汇总,并对行业性、领域性、年度性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实现对县(市)区巡察工作量化考核及日常监督。
七、 购买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20〕25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昆明市委巡察办严格按政府采购的要求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购买服务协议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联系人:非 翔,13608858005。
中共昆明市纪委办公室
2023年6月5日